•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走进金坛 > 金坛简介 > 历史沿革 > 内容
历史沿革
  信息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4-04-23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金坛历史悠久,早在石器时代即有先民栖息、生存,境内有6500年历史的三星村遗址、西周时期的土墩墓。

金坛区春秋时属吴,周元王四年(前472年),越灭吴,属越;周显王三十五年(前334年)楚灭越,属楚。

秦王政二十六年(前221年),置云阳县,金坛属之;三十七年(前210年),云阳县改为曲阿县,金坛属曲阿县。

汉高祖六年(前201年),分楚地为荆、楚两国。金坛属荆国曲阿县。十二年(前197年),废荆立吴,金坛属吴国曲阿县。汉景帝三年(前154年),撤吴国,金坛改属江都国曲阿县。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年),废江都国,金坛隶会稽郡曲阿县。新莽元年(9年),曲阿改为凤美。东汉初复名曲阿。永建四年(129年),分会稽郡钱塘江西部地区置吴郡,金坛改属吴郡曲阿县。

三国吴嘉禾三年(234年),复改曲阿县为云阳县,属毗陵典农校尉。

晋太康二年(281年),撤毗陵典农校尉,置毗陵郡,云阳县复为曲阿县,并分曲阿县西南地区置延陵县,金坛属之。永嘉五年(311年),毗陵郡改为晋陵郡,延陵县属之。南朝宋元嘉八年(431年),晋陵郡改隶南徐州,延陵县属南徐州晋陵郡。齐、梁、陈各朝隶属未变。

隋开皇九年(589年),扬州改蒋州,延陵县属蒋州。开皇十五年(595年),置润州,延陵县属润州,因延陵南界距治所京口(今镇江)太远,别置金山府,仍属延陵县。大业三年(607年),废润州,延陵县改属江都郡。大业末年(617年),天下纷乱,乡人自立金山府为金山县,属江都郡。

唐武德元年(618年),改金山县为螂砑县。武德二年(619年),复名金山县,属茅州。武德七年(624年),废茅州,金山县改隶蒋州。武德八年并入延陵县,蒋州改为扬州,金山属扬州延陵县。武德九年延陵县改属润州。武后垂拱四年(688年),复置金山县,遂更名金坛县,仍隶润州。天宝元年(742年)改润州为丹阳郡,金坛属丹阳郡。乾元元年(758年),复改丹阳郡为润州,金坛又属润州。

五代因袭唐制,金坛属南唐润州。

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金坛隶属两浙路润州。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年),润州升为镇江府,金坛属之。南宋时,两浙路分为东西两路,金坛属两浙西路镇江府。

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镇江府升为镇江路,金坛属镇江路。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江淮行省治所由扬州迁杭州,改称江浙行省,金坛隶江浙行省镇江路。

明太祖丙申年(1356年)三月,改镇江路为江淮府,十二月改为镇江府,金坛属之。成祖永乐十九年(1421年),明迁都北京后,金坛改属南京(南直隶)镇江府。

清顺治二年(1645年),改南京为江南省,康熙六年(1667年),分江南省为江苏、安徽二省,金坛属江苏省镇江府。1853年至1864年,太平天国建都南京期间,改镇江府为镇江郡,金坛县属太平天国天京省镇江郡。后仍隶江苏省镇江府。

民国元年府制废,金坛属江苏省第三区。民国三年(1914年),省县之间设道,金坛属金陵道。十六年(1927年),道废,直隶江苏省。二十二年(1933年)3月,省以下设行政督察区,金坛属镇江行政督察区;同年12月,改属溧阳行政督察区。二十三年(1934年)2月至二十六年(1937年)7月,金坛属第一行政督察区。二十八年(1939年)1月,民国政府在苏南设江南行署,金坛属江南行署。二十九年(1940年)1月,江南行署将所属各县划为三个行政督察区,金坛属第一行政督察区。三十四年(1945年)10月,江南行署撤销。金坛仍属民国政府江苏省第一行政督察区,公署驻丹阳县。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后,金坛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游击区,建立了抗日民主政府,乡区分属三县一行政办事处。三十年(1941年)3月,成立金溧宜武丹县;同年6月,分县而治。三十一年(1942年)4月改名为茅东县;同年7月,县东北部与丹阳、武进相邻边区建立金丹武行政办事处,三十一年(1942年)3月,并入金坛县。三县一处,在民国三十年(1941年)10月前,除镇江县属苏南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外,余均属苏南第六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三十年(1941年)11月后,五、六两专署合并,成立苏南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三县一处皆属之。三十二年(1943年)3月,撤苏南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成立苏南行政公署,三县同属之。三十三年(1943年)2月,苏南区划为四个分区,茅东、金坛、溧阳三县分属第一、第二、第三行政分区专员公署。三十四年(1945年)5月,一、三,二、四行政分区专员公署分别合并为苏南第一、第二行政分区专员公署,茅东、溧阳二县属第一行政分区专员公署,金坛县属第二行政分区专员公署。抗日战争胜利后,三县均告终止。

1949年4月24日,金坛解放,属苏南行政公署武进行政分区;同年11月,改属常州专区。

1953年1月,撤常州专区,属江苏省镇江专区。

1958年8月,撤镇江专区,金坛属常州专区。

1959年9月,撤常州专区,金坛属镇江专区。

1983年3月起,实行市管县体制,金坛属常州市。

1993年11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金坛县,设立金坛市(县级),以原县行政区域为市行政区域。金坛市由江苏省直辖,实行计划单列,仍暂由常州市管辖。

2015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县级金坛市,设立常州市金坛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