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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常州市市级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申报公告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1-10-25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近日,根据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常州市财政局《常州市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实施意见》(常农计〔2021〕13号)文件,我区将启动2021年常州市市级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金坛区区域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涉农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种养大户、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村民委员会(已经完成赋码登记的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申报),以及其他涉农服务机构。

(二)申报建设规模。单个项目面积不得少于100亩。

二、申报要求。

围绕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补好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农业农村短板弱项,突出重点产业(水稻小麦生产)、重点地区(丘陵山区、茅山老区和产业融合发展较好地区)和重点项目(美丽农田打造、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具有规模性、示范性、带动性项目,通过新技术、新成果、新工艺、新装备的应用,鼓励实施管道灌溉、喷滴灌、智能泵站等先进技术实现精量灌溉、自动化控制。

常州市市级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按照公开透明、规范程序、注重绩效、择优补助的原则,进行公开招标、评审立项。

三、项目补助办法。

财政补助资金根据年度预算,实行总额控制。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各地上报的项目备案情况和项目抽检等有关情况,确定补助项目,下达补助资金。

市级财政资金按照2300元/亩对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进行补助。以种植稻麦为主的节水灌溉工程项目按照实施面积全额补助;其他类(花卉苗木、设施蔬菜、特色茶果)节水灌溉工程项目按照按照2300元/亩的70%进行补助,如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低于2300元/亩的,按实际概算的70%进行补助。项目节余资金,按照规定收回同级财政。

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村民委员会承担的市级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集体所有,建成后移交给项目区所在村委或相关单位进行管护。

四、申报方法。

申报单位需填报市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由各镇(街道办事处)审核汇总上报给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物质装备管理科。区农业农村部门对拟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并上报给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处。

五、申报时间。

项目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11月12日。

六、咨询方式。

有关项目申报的未尽事宜,可咨询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物质装备管理科。具体申报受理事宜联络方式如下:

联系人:施琪

联系电话:0519-80189100。

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25日

全文及附件:2021年常州市市级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申报公告.docx(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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