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荐报送2020年区级家庭农场名录的通知》文件,经农场主自愿申报,镇区审核,下列家庭农场符合列入名录的要求,现予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4月6日起至4月13日止。
公示期间,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项目不符合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反映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电话:区农业农村局区委农办综合科 ,0519-82822229。
附件:金坛区家庭农场名录申报汇总表.docx(点击下载)
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