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江苏省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苏农计〔2019〕27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恢复生猪生产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常政办发〔2020〕17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贷款银行确认和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联合审核,初步确认三家企业符合相关条件(详见附件),并按程序报上级复核审批。现将企业名单及贴息金额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8日-3月24日
联系电话:金坛区财政局农业农村科,82328723;金坛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80189166。
金坛区农业农村局 金坛区财政局
2021年3月18日
附件:2020年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县级审核表.xls(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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