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提出,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坚持抓早抓小抓经常,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此,区纪委监委积极实施“清风护航”行动,主动跟进、精准监督,保障我区重大项目建设廉洁推进。
塔吊林立、机器轰鸣;头顶骄阳、扳手如飞……我区重大项目河海大学常州新校区的建设工地热火朝天。为齐心协力把项目建设成精品工程、安全工程、廉洁工程,区纪委监委主动服务、精准监督,持续做好常态化督查工作。
区纪委监委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坚持重大项目推进到哪里,监督检查跟进到哪里,下沉到我区重大项目建设现场,有效发挥“嵌入式”监督优势,督促项目主管单位压实监管职责;积极推动长荡湖管委会、长荡湖控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与所有参建单位和管理人员签订《廉政责任书》,在项目现场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公众监督;量身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做到参建方党风廉政建设与项目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广泛收集、汇总项目建设方面的廉政信息,定期组织分析、研判和评估,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预警,督促主管部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等。一系列廉政监察举措,为项目参建方筑牢思想“防火墙”,架起制度“高压线”,保障项目廉政建设推进有力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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