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5日常州市金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吴小华同志为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刘小平同志为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决定免去:
石江水同志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