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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20年金坛区适度规模菜地综合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062P/2020-00031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农业农村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农发〔2020〕107号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0-07-28 公开日期 2020-07-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20年金坛区适度规模菜地综合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0年金坛区适度规模菜地综合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
坛农发〔2020〕107号

各镇(街道)农服站(经发办、农业农村办、农村工作局)、财政所(局):

根据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市以上农业农村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常农计〔2020〕9号)、《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第一批)通知》(常财农〔2020〕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研究制订了《2020年金坛区适度规模菜地综合补贴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0年金坛区适度规模菜地综合补贴工作方案

 

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         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

2020年7月25日

附件:

2020年金坛区适度规模菜地综合补贴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0年适度规模菜地综合补贴管理工作,进一步发挥政策激励作用,根据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市以上农业农村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常农计〔2020〕9号)、《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常财农〔2020〕24号)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发放适度规模菜地综合补贴,支持蔬菜适度规模种植经营者购买优质蔬菜种子(种苗)、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商品有机肥、绿色生态防控物资和生产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等。

二、项目完成目标

按照公开公示、公平公正、合理合规、简约高效的原则将适度规模菜地综合补贴及时、足额发放给蔬菜适度规模种植经营者,保护和调动广大菜农种菜积极性,稳定和增加蔬菜种植面积,保障和丰富市场蔬菜供应。

三、项目经费预算

市下达我区2020年适度规模菜地综合补贴87万元,全部用于对2020年我区蔬菜适度规模种植经营者补贴。

(一)补助对象。补贴资金补助对象为2020年在金坛区范围内实际种植经营菜地5亩以上(含5亩,不包括复种面积)且拥有相应土地经营权的蔬菜适度规模种植经营者。对出现下述问题的不予补贴:

1.已被征(占)用的规模菜地;

2.违反耕地保护规定、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

3.截至申报补贴时,连续闲置一年以上的设施规模菜地;

4.申报补贴的规模菜地近2年(2019、2020年,下同)种植过非蔬菜类作物的(种植红香芋等存在连作障碍作物的菜地不受此条件限制);

5.违反化肥农药使用管理规定以及旧农膜和农药包装物处理规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和破坏的;

6.近2年在各级农业部门的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中检出国家禁用农药且被处理的,或拒不接受质量安全抽检的,或经查实有质量安全问题的。

(二)补贴计发依据。补贴依据为2020年实际种植经营菜地面积(食用菌种植按实际生产用棚架面积计)。

(三)补贴标准。补助标准视核实汇总后的全区应补助总面积确定,即“补助资金总额/全区应补助总面积”。每个补贴对象补贴不超过15万元。

四、项目实施进度

1.宣传发动。8月上旬召开全区适度规模菜地综合补贴工作会议,统一思想、明确要求,搞好培训。并通过网站、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

2.组织申报。村民委员会根据工作方案,积极组织蔬菜规模种植经营者申报(申报表格式见附件1),并填写分户登记清册(格式见附件2),登记清册由经办人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行政村公章后连同申报表一并报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村组织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同一申报主体蔬菜种植涉及多个村的,要在每个村单独申报。各村要采取有效措施通知到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确保应报尽报。

3.村级公示。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对各村上报的分户登记清册、申报表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通知申报主体和相关村委会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认可;对申报面积有疑议的应会同相关村委会进行核实,以核实后的面积为准),审核无误后在分户登记清册上加盖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公章,并组织各行政村以村为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应在行政村公示栏进行,须同时公布区、镇举报电话。公示情况要拍照并报镇(街道)财政部门存档。公示期间,镇(街道)要组织人员对公示情况进行检查,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对公示情况进行抽查。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张榜公布。公示无异议后,各村将申报材料和分户登记清册报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再次审核并汇总。

4.汇总上报。村级公示结束无异议后,镇(街道)及时汇总适度规模菜地综合补贴申报情况(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加盖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公章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同时发送电子表至jtnyk@qq.com)。各镇(街道)上报汇总表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

5.区级公示。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汇总(汇总表格式见附件4),并将申报情况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有异议的,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公布。

6.资金发放。区级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对申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确定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补贴资金由区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发放。各镇(街道)农业部门要采取有效方式及时通知补助对象查收补助资金。

7.档案整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后,由镇级财政部门牵头、农业部门配合将补贴资金管理、发放全套档案整理成册,一式三份,一份镇级财政部门存档,另两份分别报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存档。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适度规模菜地综合补贴工作由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总责,财政、农业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地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部门合作,抓好工作落实;要做好基础数据的采集审核、补贴资金发放等工作,并对补贴发放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各镇(街道)要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适度规模菜地综合补贴工作的落实,发挥补贴政策效应。

2.强化政策宣传。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将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多种媒体对规模菜地补贴政策进行宣传解读,使各类蔬菜规模种植经营者了解规模菜地补贴政策的意义和内容。

3.规范操作程序。各地要严格按照补贴发放规定做好补贴核定、登记造册、公开公示和审核汇总等工作,资金下达后及时通过银行转账发放给补贴对象,款项要统一注明“规模菜地补贴”。要采取电话、短信、广播、告示栏等有效方式及时将补贴项目和金额告知补贴对象。补贴资金的发放必须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规模菜地补贴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也不得抵顶其他任何款项。

4.强化监督检查。一是设立监督电话。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将分别设立补贴工作监督电话,通过网络及各公示栏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要将规模菜地补贴资金纳入地方财政就地就近资金监管范围,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三是做好补贴档案管理。建立补贴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以备查询。四是加强部门协作,完善监督机制。各地要建立财政、农业、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各环节监管,严肃查处违反补贴政策规定的行为;要加强信访处理工作,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将适时对各地补贴发放情况组织检查,并予以通报。

监督电话:区财政局 82338785;区农业农村局  80189061

附表:

1.2020年金坛区适度规模菜地综合补贴资金申报表

2.2020年金坛区适度规模菜地综合补贴分户登记清册

3.2020年金坛区适度规模菜地综合补贴镇级汇总表

4.2020年度常州市辖区规模菜地补贴分镇(街道)汇总表

5.2020年金坛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情况调查表

 

全文及附件下载:2020年金坛区适度规模菜地综合补贴工作方案.docx

印发《2020年金坛区适度规模菜地综合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pdf(点击下载)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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