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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金坛区适度规模菜地综合补贴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0-07-28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一、出台背景

根据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市以上农业农村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常农计〔2020〕9号)、《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第一批)通知》(常财农〔2020〕24号)文件要求,制定此方案。

二、总体要求

按照公开公示、公平公正、合理合规、简约高效的原则将适度规模菜地综合补贴及时、足额发放给蔬菜适度规模种植经营者,保护和调动广大菜农种菜积极性,稳定和增加蔬菜种植面积,保障和丰富市场蔬菜供应。

三、工作目标

发放适度规模菜地综合补贴,支持蔬菜适度规模种植经营者购买优质蔬菜种子(种苗)、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商品有机肥、绿色生态防控物资和生产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等。

四、主要内容解读

市下达我区2020年适度规模菜地综合补贴87万元,全部用于对2020年我区蔬菜适度规模种植经营者补贴。

(一)补助对象。补贴资金补助对象为2020年在金坛区范围内实际种植经营菜地5亩以上(含5亩,不包括复种面积)且拥有相应土地经营权的蔬菜适度规模种植经营者。对出现下述问题的不予补贴:

1.已被征(占)用的规模菜地;

2.违反耕地保护规定、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

3.截至申报补贴时,连续闲置一年以上的设施规模菜地;

4.申报补贴的规模菜地近2年(2019、2020年,下同)种植过非蔬菜类作物的(种植红香芋等存在连作障碍作物的菜地不受此条件限制);

5.违反化肥农药使用管理规定以及旧农膜和农药包装物处理规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和破坏的;

6.近2年在各级农业部门的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中检出国家禁用农药且被处理的,或拒不接受质量安全抽检的,或经查实有质量安全问题的。

补贴依据为2020年实际种植经营菜地面积(食用菌种植按实际生产用棚架面积计)。

补助标准视核实汇总后的全区应补助总面积确定,即“补助资金总额/全区应补助总面积”。每个补贴对象补贴不超过15万元。

(二)实施进度

1.宣传发动。8月上旬召开全区适度规模菜地综合补贴工作会议。

2.组织申报。村民委员会根据工作方案,积极组织蔬菜规模种植经营者申报,并填写分户登记清册,登记清册由经办人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行政村公章后连同申报表一并报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村组织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

3.村级公示。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对各村上报的分户登记清册、申报表进行审核,并组织各行政村以村为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4.汇总上报。村级公示结束无异议后,镇(街道)及时汇总适度规模菜地综合补贴申报情况,加盖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公章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上报汇总表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

5.区级公示。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并将申报情况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6.资金发放。区级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对申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确定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补贴资金由区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发放。

7.档案整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后,由镇级财政部门牵头、农业部门配合将补贴资金管理、发放全套档案整理成册,一式三份,一份镇级财政部门存档,另两份分别报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存档。

五、工作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适度规模菜地综合补贴工作由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总责,财政、农业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强化政策宣传。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将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多种媒体对规模菜地补贴政策进行宣传解读。

规范操作程序。各地要严格按照补贴发放规定做好补贴核定、登记造册、公开公示和审核汇总等工作,资金下达后及时通过银行转账发放给补贴对象,款项要统一注明“规模菜地补贴”。

强化监督检查。将规模菜地补贴资金纳入地方财政就地就近资金监管范围,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将适时对各地补贴发放情况组织检查,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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