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市以上农业农村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常农计〔2020〕9号)及《2020年度常州市市级高效节水灌溉建设实施意见》文件,将启动2020年度常州市市级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村民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专业种养大户等作为高效节水项目申报主体。
(二)申报建设规模。高效节水灌溉项目重点扶持优质粮油、花卉苗木、设施蔬菜、特色茶果等优势产业。单个项目申报面积不得少于100亩。
二、申报要求。
(一)总体要求。围绕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补好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农业农村短板弱项,突出重点区域(稻麦油主产区、丘陵山区和产业融合发展较好地区),选择具有规模性、示范性、带动性项目,通过新技术、新成果、新工艺、新装备的应用,鼓励实施管道灌溉、喷滴灌、智能化一体泵站等先进技术实现精量灌溉、自动化控制。
(二)资金分配。按照因素分配法(耕地面积和项目实施最小面积)将资金切块下达给各辖市(区)。资金用途须为按照高效节水灌溉方式对农作物进行灌溉的农水项目,包括管灌、喷灌、微灌等灌溉方式。
(三)项目要求。
1.补助标准。市级财政资金按照2300元/亩对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进行补助。以种植稻麦油为主的节水灌溉工程项目按照实施面积全额补助;其他类(花卉苗木、设施蔬菜、特色茶果)节水灌溉工程项目按照实施面积的百分之七十补助,其余由项目建设单位自筹。如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投资达不到市级补助标准,按实补助;高于市级补助标准部分由项目单位自行配套。
2.设计规范。项目按照《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GB/T50363-2018)进行设计(仅限于管道输水灌溉工程、喷灌工程、微灌工程)。工程设计概算采用《江苏省水利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江苏省水利工程概算定额》、《新点(智慧)水利概算》软件最新版本进行编制。
3.项目管理。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村民委员会承担实施的市级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工程审计制、竣工验收制等制度。项目的招标结余资金原则上在项目区按照中标单价增做同类型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后的结余资金,按照规定收回同级财政。由涉农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专业种养大户承担实施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自主实施,项目完成建设任务后进行工程审计、竣工验收,报账票据追溯时间为项目公示结束以后的时间。所有项目需在10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由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市级将适时对项目进行抽检。
4.资金管理。市级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的财政补助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项目资金(包括自筹资金)实行全额核算、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截留、挪用、变相套取建设资金。资金拨付可根据合同结合工程进度进行拨付,但县级竣工验收通过后至少保留合同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结束后付清。
5.产权管护。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村民委员会承担的市级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形成的资产产权归集体所有,建成后移交给项目区所在村委或相关单位进行管护。
三、申报方法。
申报单位需填报市级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上报给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物质装备管理科。区农业农村部门对拟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筛选后上报给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处。
四、申报时间。
项目材料受理时间:2020年6月22日至7月10日。
材料受理地址:区政府A栋438室。
五、咨询方式。
有关项目申报的未尽事宜,可咨询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物质装备管理科。具体申报受理事宜联络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物质装备管理科联系电话:0519-80189103。
附件:2020年度市级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申报表.docx(点击下载)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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