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恢复规下企业的正常生产,根据2月18日区委专题会议精神,现就做好金科园规下企业(上年销售2000万元以下,不含用工500人以上和外地员工超50人的企业)复工及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落实“四个到位”
企业应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明确一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作为防控工作专职联系人,各项防疫工作和措施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积极筹措口罩、温度计、消毒药械等疫情物资储备不少于7天用量。加强办公室、电梯等公共区域及班车等交通工具的消杀防疫,强化人员的排查和管理,严格落实员工“一人一档”、健康隔离,落实员工下班后“钉钉”APP或微信群管理。
二、制定复工方案
制订企业复工方案,明确拟复工时间、生产能力、主要业务订单,各岗位用工人数、职工上下班管理、生产过程管理、外来人员管控、生产及办公场所消杀、食堂用餐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确保企业员工在企工作、开会、用餐、住宿等各类活动的安全可控。
三、压实主体责任
严格按照《拟复工企业审批流程核查清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实做细做好企业开工后的新冠肺炎疫情各项防控措施,及时、如实掌握在岗员工生产生活行动轨迹,时刻提示员工严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个人法律责任告知书》。企业开复工后,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落实好重点疫区员工的劝返或推迟来坛的工作(重点疫区包括一省十市二县,即:湖北省、河南信阳市、河南南阳市、安徽合肥市、安徽蚌埠市、安徽阜阳市、浙江温州市、江西南昌市、江西新余市、江西九江市、湖南岳阳市、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对于未按要求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追究责任人相关法律责任。
附件:1.企业复工申请审批表
2.在岗职工统计表
3.外地职工疫情防控统计表
4.职工隔离情况汇总表
5.企业复工防控物资储备表
6.拟复工企业审批流程核查清单
7.企业复工疫情防控承诺书
8.金科园拟复工企业疫情防控现场审核表
9.《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个人法律责任告知书》附件1-8.docx附件9.pdf
金科园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0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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