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9年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创建实施方案的批复》(坛政复〔2019〕71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金坛区茶园积造施用有机肥补助的通知》(坛农发〔2020〕130号)文件要求,我区已完成2020年茶园积造施用有机肥的发放工作,经第三方核查,区级研究,现就2020年茶园积造施用有机肥补助标准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7日—2020年12月1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金坛区农业农村局 0519-80189066。
附件:2020年茶园积造施用有机肥拟补助公示.xlsx(点击下载)
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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