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区发改局获悉,为支持企业发展,结合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情况,在2月已经下调天然气价格的基础上,我区将继续下调企业天然气使用价格,为企业节约用气成本。
今年2月22日,区发改局将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3.75元/立方米调整为3.36元/立方米。本次调价,再次将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的3.36元/立方米调整为3.21元/立方米;疫情防控期间非居民用户天然气价格降低0.03元/立方米以及有防疫观察和治疗任务的医院用燃气费降低0.10元/立方米的政策仍继续执行。两次阶段性降低用气价格叠加,预计将为全区用户节约用气成本3400多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