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
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关于提高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的意见》(苏组通〔2018〕1号)和《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苏组通〔2018〕79号)等通知精神,准确把握组织生活会基本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加强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推动。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不同群体党员的特点,把握政策、细化举措,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要把王继才同志先进事迹作为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学习内容,会前党支部组织党员集体收看江苏先锋网视频《孤岛32年》。按照《常州市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办法》要求,对民主评议结果为“不合格”的党员,按照规定稳妥做好组织处置。我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2019年1月31日前完成,有关情况请及时报镇组织办。
附件: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 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docx
(此件公开发布)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委员会
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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