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监督,维护政府文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省政府令第54号)、《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坛政办发〔2017〕74号)等文件要求,规划局对2003年到2016年间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废止1件,继续有效24件。现将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规划局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2.规划局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常州市金坛区规划局
2017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附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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