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企事业单位、机关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有效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10号)、《江苏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苏安办【2018】33号)、《常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常安办【2018】9号)、《金坛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坛安办【2018】20号)要求和全省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现场会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了《金城镇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2日
附件:
金城镇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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