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商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指导、协调、管理对外贸易工作,负责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申报和进出口企业加工贸易审批及管理工作。
2.协调进出口企业与涉外部门在外贸业务中的有关问题,会同税务、财政等有关部门做好出口退税、贴息工作。
3.编制、督促、实施全市利用外资的计划、规划;指导、管理、协调全市各部门利用外资工作,调查研究、汇总外资方面的有关信息。
4.负责外派劳务人员的选派和培训工作、审查上报企业申请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和在境外设立非贸易企业、办事机构及其年审材料。
5.研究拟定流通行业发展战略、规划、规定,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重要商品的市场安排、协调以及政府调控商品的储备和稳价保供措施。
6.负责全市菜市场规划、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流通市场及其运行情况调查、分析、监测和调控。
7.负责贸易行业行政执法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服务科)、外贸管理科、外资管理科(招商科)、外经科、贸易市场科。
(一)办公室(行政服务科)
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协助局领导对各科室综合协调工作和局领导交办事宜,负责会议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处理、公文管理、文印、政务信息、文书档案、机关办公自动化及网络管理、局机关财务、来信来访、经贸法律、目标管理、提案议案、来宾接待、车辆管理、计生、爱卫、安全保密、机要、通信工作,负责外经贸出国(境)团组织的初审和会审。负责承办有关社会公共事务等。
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及组织人事、人才工作;负责所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负责老干部管理工作。
负责“三外”工作中的对外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普法教育及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工作。
负责局日常办公经费的管理。
(二)外贸管理科
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全市对外贸易工作;编制外贸发展战略和促进外贸发展的政策措施及外贸发展中长期规划,以及进出口年度调控目标;分析研究国家贸易发展形势的我市外整体运行状况、走势,研究我区外贸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负责各类进出口经营权申报及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各类进出口企业加工贸易审批、及管理工作;负责进出口配额许可配额指标的管理和实施工作;负责进出口贸易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并会同国税、财政、外汇管理等部门做好出口退税、贴息相应的工作;负责联络协调进出口企业与涉外部门在外贸业务中的有关问题;参与国内外交易会等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国内外反倾销调查方面的有关工作和出口商品商标、广告、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有关管理协调工作;联系国内进出口商会。
负责国(境)内外贸易交易会、展销会的组织工作,指导国际服务贸易方面的广告宣传;负责设立国际贸易运输代理企业的初审上报工作,指导、监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贯彻实施国家对外技术贸易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并拟定对外技术贸易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区技术进出口项目的转报,承担技术进出口市场开拓与协调管理工作,促进外经贸科技发展的技术进步;管理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和国际招标;负责外经贸系统的标准化、信息化工作,推进全区外贸企业国际标准的贯彻实施和创品牌工作;负责技术贸易的业务培训、调研及技术贸易统计分析。
收集国内外促进外贸发展的政策及相关政策资料;为制订有关政策提供依据;调查研究并提出全市外贸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建议,调查研究全市外贸运行中的难点、热点和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及建议;负责外贸系统的综合考评工作。
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我区促进机电产品进出口相应的政策、措施及建议;拟定机电产品进出口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推动机电产品出口和出口生产企业的专项技术改造,管理和监督使用机电产品出口基金;承担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工作,编报机电产品配额的年度进口方案;负责进口机电产品指标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外资管理科(招商科)
负责编制、督促、实施全市利用外资的计划、规划;指导、管理、协调全区各部门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全区利用外资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汇总外资方面的信息,协助起草我区利用外资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负责外商直接投资和审批、报批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国政策贷款、赠款、BOT、B股和境外上市项目的政策指导、信息汇总、转报、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外资统计和分析;负责编制、实施全市重点项目出国推进计划,组织参与重点项目境外推进活动;负责区外资委的日常工作;帮助解决投资者和企业对改善投资环境的建议、要求;负责外商投资经济纠纷投诉调解中心的日常工作;指导相关协会日常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管理商品计划的编制、上报和审办手续;负责两类企业确认的初审、两类企业考核的标准;负责联合年检中的外经贸审查和资料的汇总上报;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投产、生产经营统计工作。
按照全区和局招商工作思路,落实工作目标和措施,确保全年工作目标实施;抓好各类全市性招商活动的组织协调,按国家地区分工,落实对外招商活动计划、人员、项目等安排;密切与国内外各类投资机构、商务机构联系,做好项目信息的引荐工作和各类考察团组及人员接待工作;抓好项目库建设、客户资料台账、对外宣传资料制作,招商人员业务培训和招商引资调研等工作;负责开发区的协调、综合统计和服务。
(四)外经科
负责编制全区外经工作的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检查、考核全区目标的执行情况,拟订我区外经工作的政策、措施;审查上报企业申请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和在境外设立非贸易企业、办事机构及期年审材料;归口管理、协调外经企业的对外业务;负责外派劳务人员的选派和培训工作;负责我区接受国际援助、国际合作项目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汇总、编制、分析、上报各类外经统计报表,负责公派出国(境)劳务人员的初审工作。
负责收集国内外促进外经发展的政策及有关资料,为制订有关政策提供依据;调查研究并提出全区外经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建议;调查研究全市外经运行中的难点、热点和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及建议;负责外经系统的综合考评工作;负责全市服务外包工作。
(五)贸易市场科
研究拟订流通行业发展战略、规划、规定;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重要商品的市场安排、协调以及政府调控商品的储备和稳价保供措施;承担市场建设委员会管理职能,负责全市菜市场规划、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流通市场及其运行情况调查、分析、监测和调控;指导市场开拓及市场体系建设;研究拟订物资行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规定;参与指导物资行业企业改革,推进物资代理、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负责商贸物资行业统计。
负责贸易行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生猪屠宰管理,承担市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市酒类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拍卖、租赁、典当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餐饮业、住宿业、国内展销业等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负责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管理;负责废旧金属交易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及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承担产业损害调查工作;建立和完善区内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开展产业国际竞争力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二)、下属事业单位
区商务局下设2个事业单位:金坛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金坛区招商中心。
(一)执法大队
金坛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金坛市商务局下属全民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为管理岗位,单位规格相当股级。金坛区对外劳务服务中心与其合署办公,并挂“金坛区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牌子。编制数10人,实有人数8人,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联合执法办公室)、法律法规科、综合执法科。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接受区商务局职责范围内的委托,行使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商务行政执法工作,根据需要在所辖区、镇协调配设执法人员,指导协调做好基层日常执法工作。
2.承担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工作,负责对全区“12312”商务举报投诉案件受理和商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和服务;处理涉及本地商务领域的群众来信来访,接收上级12312中心接转的相关举报投诉和咨询,及时反馈情况;向上级12312中心及时上报需由上级商务主管部门协调处理的案件;统计、上报各类相关信息。
3.承担区对外劳务服务中心工作,负责全区对外劳务集中报名、集中培训、统一派遣业务。
4.负责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工作,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对全区市场经济秩序进行执法检查;落实国家“双打”工作职责和要求。
5.负责商务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生猪屠宰、酒类流通、商业特许经营、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零售商促销、零售商供应商交易、再生资源回收、报废汽车回收、洗染业、美容美发业、典当、拍卖、二手车管理、家电下乡、外经、外贸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6.协调和牵头全区流通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参加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
7.承担区商务局交办或委托的其它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
1.办公室(联合执法办公室):负责建立大队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大队文电运转、会议组织、文秘事务、档案机要、目标督察、新闻发布、对外宣传等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全市商务领域开展的各类多部门联合执法协调联络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2.法律法规科: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使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商务领域行政执法案卷材料的审核,归档,指导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12312投诉服务中心日常工作,承担商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和服务,处理涉及本地商务领域的群众来信来访。金坛市12312商务投诉举报服务中心设在该科室。
3.综合执法科:负责流通领域市场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对全市市场经济秩序进行执法检查;负责全市商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协调做好基层日常执法工作,参加和配合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
(二)招商中心
金坛区招商中心为金坛区商务局下属全民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单位规格为相当股级。编制数12人,实有人数8人。
主要职责:
1.拟定全区招商工作思路,落实工作目标和措施;
2.组织协调全市国内外招商活动,落实对外招商计划;
3.研究全区特色与优势产业,牵头拟定专题招商计划与优惠政策,引导外资投向;
4.负责与国内外各类投资机构、商务机构联系,做好全区产业招商的推介与联络;
5.负责项目信息收集,对外推介资料制作;
6.负责招商引资调研和招商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和考核;
7.负责国内外投资考察团组(人员)接待。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坛财字[2016]89号)及《关于下达2017年区级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定额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部门坚持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科学规范的原则开展预算编制。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3家,具体包括:常州市金坛区商务局、 常州市金坛区招商中心、常州市金坛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三、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8年,商务局将继续围绕区委区政府两个加快攻坚突破主题,全力推进“2+8+2”重点板块建设,苦干实干,创新作为。
(一)明年工作目标任务初排
全年确保签约引进工业项目协议投资总额超600亿元;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144亿元,同比增长28.5%;力争实现注册外资实际到账4亿美元,同比增长296.4%;实现社会消费零售总额302.5亿元,同比增长8.5%。
(二)目标任务工作举措
1. 推进项目引进势头不减。一是加快项目引进。以“三新一特”产业链为导向,境外主攻德国、韩国先进制造业招商,境内发挥驻点招商办作用,紧盯北京、深圳和上海等地区,积极对接国企、央企和行业龙头企业,拼抢大项目、好项目落户我区。二是服务项目推进。继续落实项目联审联办机制,强化项目督查推进。三是加强招商队伍建设。探索多元模式,创新做法,注重招商骨干培养,打造一支过硬的专业招商队伍。
2. 推进外贸进出口持续增长。一是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加大对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扶持力度,为企业争取扶持政策、开拓市场、品牌建设、先进设备和技术引进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二是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引导区重点外贸产业发展,在产业发展研究、政策信息宣传、境内外参展等方面提供详实服务。三是服务重大项目发展。对新落户重大项目,及时建立沟通渠道,积极主动开展业务政策宣传,推进对外贸易工作前移。
3. 推进利用外资提速增量。一是加大现有企业催缴力度。紧盯现有资金未全部到账明年预计到账的14家企业,把每个企业分解落实到镇区,指定专人,跟踪催缴,跟进后续服务,促进早到账。二是加大项目招引力度。结合两个加快工作要求,围绕我区现有众泰汽车、中航锂电池、同方威视及信维通讯等龙头企业,紧盯新能源汽车、移动智能终端、5G移动通信网络、光伏新能源等产业领域,加大对外资项目信息的挖掘获取力度。三是服务项目全程化。加强省市商务、工商和外管等部门的业务沟通协调,全力攻克项目审批中的难题;加强与各板块招商引资工作协同配合,全程跟踪服务项目推进,提高外资到位率。
4.不断推进“走出去”加快步伐。一是抓好境外投资项目跟踪服务。加大引导、服务的有效性,积极引导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倡议建设,服务重点项目,对已审批项目主动跟踪,及时掌握其进展情况。同时兼顾服务外包拓展工作。二是抓好对外经济合作风险防控。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防体系,妥善应对境外安全风险,建立健全应对各类社会治安事件与恐怖袭击、政局动荡等外源性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制订安全管理体制和应急预案。加强对外劳务常态化的安全监控和管理,做好在外员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密切同驻外使领馆和驻在国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有效应对各类安全风险。
5. 推进社会消费品水平稳定发展。一是促进全区商业网点规划出台。结合我区实际,加强与职能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沟通,科学合理设置商业网点布局制定规划。二是促进城乡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加快综合批发市场、农产品直销店及乡镇农贸市场提质改造建设;强化市场监管,抓好限上企业入库,关注市场变化,切实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给。
6.不断推进商务干部队伍服务能力提升。一是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突出能力重点,积极探索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主要特征的用人机制,在干部的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流动等方面大做文章。通过创新机制,解决论资排辈、求全责备、动力不足、保障不力等问题,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从制度层面实现先进性、前瞻性,从而更好地发挥各层干部的责任心和担当意识。二是加强建立健全干部队伍教育培训机制。围绕服务企业发展、商贸流通监管、外派劳务者合法权益维权及商务综合执法办案等基本职能加强干部建设,努力促进商务系统行政服务效能全面提升,塑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执法为民、高效廉洁”高素质商务干部队伍,有效地促进商务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商务工作稳步快速发展。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附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常州市金坛区商务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253.92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 258.59 万元,增长 25.98 %。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和人员经费增加。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1253.92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1253.92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1213.9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58.95 万元,增长 27.11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
2.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40 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支出预算总计 1253.92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994.89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57.22 万元,增长 18.77 %。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和人员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87.82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68.63 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5.9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2.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4.住房保障(类)支出105.28万元,主要用于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29.8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5.其他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的长效管理,与上年度持平。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金坛区商务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253.92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213.92 万元,占 96.81 %;
其他资金 40 万元,占 3.19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金坛区商务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1253.92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600.02 万元,占 47.85 %;
项目支出 653.9 万元,占 52.15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常州市金坛区商务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253.9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258.59 万元,增长 25.98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金坛区商务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1253.92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8.59 万元,增长25.98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183.49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3.86 万元,增长 22.63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为64.2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事业运行(项)预算为20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36万元,增加4%,主要原因人员经费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预算为87.82万元,其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为4.3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86 万元,减少 77.44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不在本单位发放。
3.医疗卫生(类)的医疗保障(款)预算为25.93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项) 预算为7.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94 万元,减少28.71%,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为10.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7万元,增加15.4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为7.6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4.35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科目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类)的住房改革支出(款)预算为105.28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项)预算为38.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96 万元,增加8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购房补贴(项)预算为21.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33 万元,增加12.33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提租补贴(项)预算为45.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4.57 万元,增加 115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金坛区商务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600.02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506.88 万元。其中:基本工资 95.64万元、津贴补贴205.03万元、奖金6.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56.8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9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0.56万元、绩效工资44.64万元、退休费 8.27万元、奖励金0.01万元、住房公积金38.1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63万元。
(二)公用经费 93.1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5.31万元、印刷费0.47万元、水费0.63万元、电费1.28万元、邮电费1.8万元、差旅费1.93万元、会议费3.55万元、维修费0.21万元、工会经费3.74万元、福利费0.70万元、公车维护运行费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4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金坛区商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253.9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58.59 万元,增长25.98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金坛区商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600.02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506.88 万元。其中:基本工资 95.64万元、津贴补贴205.03万元、奖金6.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56.8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9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0.56万元、绩效工资44.64万元、退休费 8.27万元、奖励金0.01万元、住房公积金38.1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63万元。
(二)公用经费 93.1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5.31万元、印刷费0.47万元、水费0.63万元、电费1.28万元、邮电费1.8万元、差旅费1.93万元、会议费3.55万元、维修费0.21万元、工会经费3.74万元、福利费0.70万元、公车维护运行费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42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金坛区商务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59.5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5.6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6.67 %;公务接待费支出 5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4.88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2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5 万元,主要原因招商引资需要。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5.6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5.6 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5 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常州市金坛区商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2 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常州市金坛区商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 1 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93.1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8.3 万元,增长43.65 %。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增加。主要包括:办公费 5.31万元、印刷费0.47万元、水费0.63万元、电费1.28万元、邮电费1.8万元、差旅费1.93万元、会议费3.55万元、维修费0.21万元、工会经费3.74万元、福利费0.70万元、公车维护运行费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42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3.45 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 3.45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 公开内容1-2018年部门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docx
附件: 2018部门预算公开表(1).xlsx
附件: 2.6:关于印发《金坛区商务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x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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