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制度,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金坛建设,继续发挥街头法治宣传橱窗的阵地作用,及时向广大群众宣传新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经研究,决定将街头法治宣传橱窗提供给各单位免费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时间
每单位使用时间为1个月。申请使用的时间范围为2018年4月至2019年1月。
二、橱窗位置及规格
(一)橱窗位置
目前区、镇(街道)、村(社区)共有街头法治宣传橱窗146个。区级11个法治宣传橱窗所在位置:八佰伴斜对面、华城二村幼儿园旁、东园小区、美食街路口、刘家塘小区、愚池新村、河滨居委会门口、春风二村、第二中学围墙东南角、城北小区、仓房小区;镇(街道)、村(社区)的街头法治宣传橱窗在其所辖区域内。
(二)橱窗规格
街道法治宣传橱窗单面共四板,以海报的形式进行张贴,海报尺寸50cm*70cm。
三、申请方式
需要使用法治宣传橱窗的单位,请于2018年1月25日前将申请表报送至区法宣办。区法宣办将根据各单位的申请,制定2018年街头法治宣传橱窗使用计划,并反馈给各申请单位。请各相关单位按照使用计划在每月5日前将宣传海报送至区法宣办,由法宣办统一张贴。海报小样报区法宣办备案留档。联系人:姚雯婧、周志华;电话:82818298;地址:市民中心A楼7楼0744;电子邮箱:jtsfjfxk@126.com。
附件:常州市金坛区街头法制宣传橱窗使用申请表
常州市金坛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16日
附件: 1号关于报送街头法治宣传橱窗使用计划的通知.docx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