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深入推进医共体建设的实施意见》经区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深入推进医共体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布局,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切实解决好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根据国家《关于开展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16〕75号)文件、省《关于推进纵向医疗联合体建设的指导意见》(苏卫医政〔2015〕42号)和常州市《 关于深入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16〕9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医改精神,以满足群众需求为立足点,以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为导向,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为重点,更好地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构建以新型医共体为基础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有效、优质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与尊重意愿相结合。结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统筹规划医共体建设,支持和指导已组建的医共体健康发展,尊重已形成的合作协作或对口支援关系。
2.坚持上下联动与分工协作相结合。以建设区域型医共体为重点,落实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任务分工,上下联动实行分级诊疗服务。
3.坚持因地制宜与创新探索相结合。以区域型医共体为主体,推进多种形式的医共体。
4.坚持协同推进与健全体系相结合。坚持政府统筹领导、部门协同参与,相关制度政策同步配套建设,保障医共体长期、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继续促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公平可及。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二级医院建立稳定的技术帮扶和分工协作关系。到2018年底,二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医疗机构转诊人数年增长率达10%以上,居民2周患病首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比例达7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在65%以上,区域内就诊率达9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规划医共体建设
1.全面推进医疗资源纵向联合。2017年,全区建立多种形式的医共体,并有进一步发展。完善区域内影像、检验、心电、病理、远程会诊、消毒供应六大中心建设,提升集约化运行效率。
2.创新发展医共体建设路径。2018年,人民医院医共体和中医医院医共体分别组建1个以管理、技术为一体化的紧密型医共体,探索实行县乡村一体化管理。
(二)推进医共体内部资源整合
1.整合服务资源。充分发挥医共体牵头单位的管理优势和品牌效应,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实现统一的医疗护理管理制度、服务行为规范和诊疗规范。积极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力推广适宜技术,推进技术资源共享。探索实行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药品、耗材、设备等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区域型医共体要打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方便医共体内双向转诊。
2.整合信息资源。医共体内统筹开展信息化建设,实现医共体内医疗机构之间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依托卫生信息平台等现有资源,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核心内容等信息共享。开发和运用统一信息平台,有效支持医共体内的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慢病管理、资金结算等业务协同运行。建立医共体内部的知识共享系统,为医务人员提供临床诊疗培训和知识更新。
3.整合设备资源。紧密型医共体应探索实行大型设备资源整合,医共体牵头单位根据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服务能力等因素,按照集约化、系统化原则,统筹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的设备资源以及大型医用设备的申请配置。
(三)完善医共体运行机制
1.建立优质医疗资源纵向下沉机制。由医疗机构派遣人员在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执业的,无须办理医师多点执业相关手续。医共体牵头单位通过挂职锻炼、专科帮扶、对口支援等多形式派出管理人员、医务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中担任机构管理人员、科主任和部门负责人。医共体牵头医院对医共体内的每个医疗机构下派至少1名管理人员和临床医师。对双向转诊工作予以把关和指导,通过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开设康复联合病房等方式,加强下级机构薄弱专科建设,建立统一的人员培训机制,提高基层管理和医疗业务水平。
2.建立医共体内双向转诊机制。制定《常州市金坛区医共体双向转诊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双向转诊的临床标准,结合专科会诊意见,本着急慢分治、治疗连续、科学有序、安全便捷的原则,引导患者自觉自愿参与转诊。上级医院诊断明确、治疗方案确定、病情稳定的慢性病以及病情稳定的其他恢复期(康复期)患者,应当转至医共体下级医疗机构治疗、康复。医共体内各单位要明确双向转诊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预约转诊优先诊疗、住院。
3.建立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机制。一是各基层医疗机构定期安排医务人员到牵头医院进行形式灵活多样的进修、培训,每年进修培训至少2人以上,牵头医院应免费安排。二是医共体牵头医院负责对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护理管理制度、服务行为规范和诊疗规范的培训,每年各类培训不少于4次。积极向基层医疗机构大力推广适宜技术,每年至少推广一项,推进技术资源共享。三是根据基层医疗机构技术特点,牵头医院至少选择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在建设周期内(3年)创成一个特色专科或者帮助提升原有科室的服务能力,至少引进一个新技术或开展一项新项目,重点建设康复、慢病诊疗等科室。鼓励和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拓展医疗服务范围。
4.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分配机制。以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岗同酬为原则,医共体内基层医疗机构特色专科医疗业务收支结余部分的60%以上可用于再次分配。对医共体内服务能力强、内部管理规范有序、患者满意度高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除基本工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外,绩效工资可自主分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投入责任。加大对医共体建设的投入力度,重点加大信息化的支持力度以及检验中心、影像诊断中心、病理诊断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等集约化中心建设。各医共体牵头单位每年也要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医共体建设。
(二)创新医保支付模式。加强医共体内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政策与转诊患者治疗所需医保政策的衔接。区人社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协商确定医共体内患者诊疗的具体医保政策。
(三)完善医疗服务价格。认真贯彻落实省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方案,按照比价合理和政策衔接原则,合理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诊察、检验、手术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根据医共体组织形式探索差别化价格管理。
(四)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金坛区医共体建设考核办法》,考核内容包括:医共体建设的统筹建设、组织推进、措施落实、工作质量等方面,重点考核合作协议签订情况、牵头医院医师下基层帮扶情况、共建专科病房(区)建设情况、基层人才培养及临床业务发展情况、基层首诊及双向转诊情况以及群众、社会和职工满意度等指标。
(五)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制定《常州市金坛区医共体药品调拨管理规定(试行)》,满足基层医疗机构的特色优势专科、共建专科建设,以及慢性病患者的用药需求。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要满足常见病、慢性病等患者用药需要,适应专科、专病患者和康复期(恢复期)患者下转需求,为基层就诊、转至基层治疗患者提供必要的药品供应保障。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区级医共体理事会,制订章程,明确治理结构。卫计、发改(物价)、财政、人社、市场监管、经信等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区卫计局要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及时研究医共体建设中的问题,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各医共体牵头单位要参照本意见抓紧制定本单位医共体建设的实施方案或者具体办法,明确医共体建设目标及序时进度,积极稳妥推进落实。
(二)强化督查指导。卫计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督导,及时总结不同模式医共体建设经验,了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充分借鉴其他地区的有益做法,加强研究,不断创新,探索更加切实可行的医共体建设和运行模式。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医共体建设的重要意义,形成推动改革的社会氛围。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微信等媒介,广泛宣传,深入宣传,引导患者转变就医习惯,为发挥医共体作用、推进分级诊疗奠定群众基础。
附件:1.常州市金坛区医共体理事会名单
2.常州市金坛区医共体建设要求
附件: 坛政办发〔2018〕16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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