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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电线电缆市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414117-0/2017-00007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市场监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市监〔2017〕37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17-04-25 公开日期 2017-04-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电线电缆市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电线电缆市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坛市监〔2017〕37号

  根据《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质检办函〔2017〕285号)和《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转发<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常质监发〔2017〕52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电线电缆市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明确职责。为开展好专项检查工作,由质量监管科负责牵头,确定检查工作方案,做好协调工作;各分局负责辖区内电线电缆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稽查大队负责对电线电缆的产品抽检。以上各部门要明确各自具体负责人、检查对象和时间等。

  2、摸底排查。各分局立即开展对辖区内生产、销售电线电缆产品的市场主体经营情况的摸查,并对本辖区建筑工地在用的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电线电缆产品进行彻底排查。

  3、全面检查。各分局组织对电线电缆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包括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3C认证)的监督检查,检查重点主要为查看其生产、销售的电线电缆行为是否符合其经营范围,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并对证书过期企业进行核实,检查企业是否有无生产许可证和无强制认证违法生产行为。对发现涉嫌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企业,会同稽查大队对产品进行抽样送检。要充分发挥部门综合职能优势,及时发现制假售假线索,开展集中执法检查。

  4、从严执法。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无生产许可证和无强制认证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对严重违法企业,报请政府组织取缔。建立健全违法行为记录并公布制度,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曝光力度。

  5、总结上报。检查结束后,各部门按要求于6月14日前将总结情况信息上报至局质量监管科,质量监管科及时将情况汇总上报市局。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依法进行处罚,符合移交条件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

  联系人:质量监管科曹阳 伊南征,电话:82299035。

  附件:1、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转发《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常质监发〔2017〕52号)

  2、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质检办函〔2017〕285号)

  3、金坛区电线电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名单

  4、金坛区电线电缆通过3C认证企业名单

  5、具备电线电缆产品检验资质的机构名单

  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25日

附件: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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