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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转发市农委《关于开展农业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062/2017-00093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农业农村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农发〔2017〕119号 发布机构 农林局
生成日期 2017-06-19 公开日期 2017-06-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转发市农委《关于开展农业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市农委《关于开展农业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坛农发〔2017〕119号

  现将《关于开展农业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常农办发〔2017〕63号)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常州市金坛区农林局

   2017年6月19日

  关于开展农业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林(业)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业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督查工作从2017年6月10日起至7月20日,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另行通知。

   二、督查内容

   1、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体系,督查各地落实农业安全生产行业指导监管职责,企业、单位法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组织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

   2、重点督查农业、林业、渔业、畜牧、农机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龙头企业生产、加工、流通领域涉氨危化品安全防控、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农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情况。

   3、兽医实验室、农产品检测机构的试验试剂、有毒有害物品、“三废”处置,以及办公室、食堂、施工场地、出租场所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三、督查方式

   市农委成立由分管领导带队、相关处室组成的督查组,按照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采取明查暗访、实地抽查等形式,督查各地农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查阅有关农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台账资料,并根据督查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督查要求

   1、督查组要切实履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坚持“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要求,把农业安全生产监管要求、防范措施部署在前、落实在前、完善在前。

   2、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工作短板,针对大忙农业生产、夏季高温、汛期和农业生产实际,深入排查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每个环节、岗位和措施上的隐患,查找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举一反三,落实防范措施。

   3、要完善农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对农业突发安全事件,领导干部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妥善处置,及时上报。要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切实落实责任,强化安全教育,全面排查治理,进一步夯实农业生产安全基础,坚决防止重特大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各督查组在督查结束后填写农业安全生产督查表(见附件)

   附件:常州市农业安全生产督查表

附件: 关于转发市农委《关于开展农业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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