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二部分 金坛区旅游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金坛区旅游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旅游业法规、政策和标准;拟定全区旅游发展和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旅游工作。
(二)拟定全区旅游发展战略,编制旅游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组织全区旅游资源调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
(三)制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区旅游形象对外宣传和重大旅游促销活动;指导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旅游节庆、会展和其他旅游活动。
(四)负责全区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监督管理、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与服务行为,受理旅游消费者投诉;负责旅行社开办的初审和报批;负责旅游星级饭店的评定和报批;组织执行旅游景区(点)、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行业标准;指导全区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五)协调对全区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点)和旅游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协调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六)拟订全区旅游人才培养规划,指导、组织旅游从业人员职业培训、资格考试和等级考试。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主要目标
一是等级创建取得重大突破。东方盐湖城成功创建成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全面启动并取得重大进展。
二是接待游客取得重大突破。全年接待游客首次突破1000万人次大关、旅游总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大关,分别同比增长15%以上。
三是项目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京东农业、花谷奇缘、玫瑰风情园等一批旅游项目成功对外开放。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促进资源整合,推动全域旅游发展
着眼“十三五”发展,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契机,立足大旅游,定位大产业,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实现旅游业突破性发展。优化顶层设计,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和完善区旅游业指导委员会的议事决策功能,强化旅游与综合管理部门的联动协同,加强旅游与条线、基层板块的联动协同。出台我区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将分散的旅游要素资源、资产“集”起来,提增景区、酒店、乡村旅游区、农家乐等市场主体的合作意识,逐步形成并不断强化“山水联动”一条龙式的产品供应思维,按照互补互利原则,打好组合牌,不断提升我区旅游产品市场供给的丰富度,给游客更多选择,增强市场吸引力。加强旅游与文化、体育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充分挖掘我区文化精髓,主动适应当前游客出行意愿,有效推动全域旅游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强化市场营销推广,推动区域旅游合作
依托“东方盐湖城”这一拳头性产品的巨大优势,通过产品组合、线路结合、动能整合,积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促进特色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抱团发展”,建立互联互通的信息和服务网络;加强区域性客源互送,构建务实高效、互惠互利的区域旅游合作体。紧紧围绕旅游营销、旅游节庆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响唱金坛“四季旅游”品牌。继续加大与区内外媒体合作力度,强化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宣传,塑造“仙都金坛,养生家园”的良好旅游城市形象。做好客源地营销,以长三角地区为主,巩固我区主要客源市场,开发潜在旅游客源市场,重点在宁浙沪和常州、苏州、无锡、南通等主要周边客源市场开展区域联合联动,实施客源市场互换,优势互补,新闻媒体互动。充分发挥互联网规模优势和应用优势,依托凤凰旅讯、南京电视台以及同程、携程等国内大型OTA平台的友好关系,形成合力发展的整体格局,进一步拓宽合作渠道,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培育和拉动旅游文创商品市场发展,加快打造富有金坛特色的旅游商品品牌。进一步挖掘“道养生”魅力,做大做强金坛道养生美食、道养生休闲度假系列产品,满足八方游客与日俱增的美食和休闲追求。
三加大项目引建,打造旅游市场主体
通过“一山一水”两大板块旅游度假区的绝对优势,加快项目引进和建设。重点抓好重点旅游项目的推进力度,其中列入常州市重点项目9个,总投资213亿,包含景区类项目4个、旅游配套设施项目3个、乡村旅游类项目2个。具体包括:总投资180亿元国际养生城、总投资10亿元东方盐湖城二期、总投资8亿元花谷奇缘和总投资5000万元的华夏宝盛园户外运动项目,总投资5.6亿元、总里程150公里,包括望仙路、致和路、彭仙路等6条道路,总投资近4.5亿的长荡湖大道和长荡湖环湖西路,总投资4.6亿元的森农生态园和泽丰农业生态园建设。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提升金坛旅游的市场影响力和吸引力,撬动并激活茅山和长荡湖旅游市场的整体突破发展。坚持规划先行,优化全区旅游各类规划的有机衔接,积极推进东方盐湖城4A景区创建,谋划创建国家级上阮农业公园创建,全面推进茅山仙姑风情小镇、上阮花果小镇和长荡湖儒风小镇建设,通过完善区域内各项软、硬件设施,创新管理、营销模式和机制,实现旅游功能的整合和提升。推动民营资本向商贸购物、特色餐饮、特色街区、特色小镇、特色民宿等新业态旅游项目投资的热情,积极对接市场优质高端主体,以“核心项目库”为基点,实现资本、项目、市场等全面合作,推动旅游产业升级,带动全区旅游业加快发展。加快《旅游交通标识专项规划》的项目实施,积极推进智慧旅游工程,创立“一键通”金坛旅游便捷交通新形象。
四坚持整体联动,推动乡村旅游发展
扎实推动乡村提档升级。认真按照省乡村旅游发展三年计划的目标和要求,加大乡村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通过乡村旅游星级复核和省星级乡村旅游点创建工作,加快茅山、长荡湖两大板块乡村旅游集聚发展的形成,通过大景区带动,促进全区乡村旅游发展迈上新台阶,有效推动乡村旅游发展。按照“个性化、特色化、区域化”要求,扎实推进好省首批乡村旅游创新项目——保朴园、长荡湖水街的建设,促进全区乡村旅游产品提档升级。着力打造旅游特色小镇。紧紧抓住“仙姑”这一唯一性的故事传说以及一年一度的具有浓浓地域文化风情的“乡村过大年”,着力打造仙姑风情小镇;以“儒家”文化为主线,结合生态休闲、湖鲜美食、水上一条街以及湿地科普园等特色优势,依托长荡湖湖鲜美食节的节庆效应,着力打造湿地风情美食为主题的长荡湖儒风水镇;围绕樱花、玫瑰花、芍药花、紫薇、菊花、油菜花等数千亩规模十多个品种的四季花期和弥猴桃、葡萄、桃子、梨子、西瓜、杨梅、枇杷、西红柿、香爪等4000余亩10多种果园,以休闲旅游创意农业这一良好的产业基础,着力打造上阮花果小镇。发挥好仙姑村美丽乡村创建工作牵头单位作用,打造以“孝子仙遇宴”宴席为龙头带动乡村旅游发展路径,放大“仙姑美食引领乡村旅游发展”效应。认真负责起挂钩帮扶山蓬村组长单位责任,帮助山蓬村策划好美丽乡村创建改造提升工作,推动全区新颖乡村旅游集聚的快速兴起。有效推进乡村旅游品牌创建。按照“主题鲜明、环境优美、配套完善、功能齐全”的要求,挖掘一批可培育发展的乡村旅游点。通过组织星级评定,举办服务技能专题培训等专题活动,力争推出一批规范化、标准化、精致化的星级农家乐示范点。
五注重引进培养,强化旅游人才建设
拥有一大批懂旅游、成为旅游经营的行家里手的旅游产业领军人物是金坛做出旅游产业特色的关键。把做好旅游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作为重点,并纳入“十三五”时期的旅游人才引进计划。通过组织各类专题讲座、委托培养以及导游大赛、美食大赛、专业培训等,挖掘一批接地气的、有实战经验的旅游从业人员;利用活跃在区域内对民俗乡土文化、民间艺术文化等有研究的有识之士,通过他们的智力支撑,搭建起“文化与旅游”有机整合的交流平台,创建起互相学习和提升的通道。通过表彰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形式,为旅游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创造良好氛围。注重局机关人员队伍建设,塑造“敢担当有能力、勤政廉洁”的一流机关形象。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一)局机关
编制数14,实有人数12,共设4个内设机构:综合科(规划发展科)、市场开发科、质量管理科、招商科。
1、综合科(规划发展科)
主要职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落实局领导决定的事项;负责局机关文电、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和后勤保障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协调旅游专项经费核拨监管工作;负责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政策调研、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党群工作;负责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落实市政府“网络平台”工作;承办旅游业发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拟定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旅游资源调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重点旅游项目的规划审核、申报和推进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各类旅游项目资金,实施旅游项目资金管理;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指导旅游商品开发、旅游购物场所建设、自驾游基地建设工作;对申报市本级旅游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支持的旅游开发项目建设进行调查论证并提出初审意见;协调、指导全市假日旅游、红色旅游、文化旅游和休闲旅游等有关工作。
2、市场开发科
主要职责:研究拟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介活动,以及全市旅游重大节庆和会展活动;指导全市旅游产品、旅游线路的宣传促销;建设和维护金坛旅游信息网;审查和制作旅游宣传品,做好旅游新闻发布、宣传报道等工作;开展市场推介和外联工作,促进与境内外旅游机构、旅游企业、旅游组织的合作与交流;负责市旅游协会的日常工作。
3、质量管理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国家、省颁布的旅行社、旅游住宿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指导全市乡村旅游等级创建工作;监督管理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导游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旅游市场秩序;指导旅游诚信体系建设;承担监管旅行社实施责任险工作和安全的“一岗双责”工作。组织贯彻国家有关旅游的政策法规;承担局机关行政复议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的标准化和统计工作,抓好全市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4、招商科
主要职责: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征集、策划、储备;负责搜集整理客户信息;负责招商引资进展情况统计;负责对外发布项目信息;负责招商引资政策的解释、咨询和投诉受理工作;负责策划与制定重大招商活动的方案;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检查落实工作,协调解决项目落实中的有关问题;负责投资环境综合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协调组织其他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投资环境治理专项整治活动;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下属单位:事业单位-金坛区旅游执法大队(参公管理)和金坛区旅游业服务中心;社会团体-金坛区旅游协会;企业单位-金坛市旅游发展实业总公司。
1、金坛区旅游执法大队
编制数5,实有人数2。
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进行工作。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办案,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负责本市范围内旅游市场规范运作的监督及整治。
3、负责定期会同公安、工商、技监等部门对本市范围内的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工作。检查处理时,记录档案准确齐全,保存书面记录和总结。
4、负责经常与公安、工商、技监等部门沟通。互通各自检查情况,发现问题认真协助处理。做好规范旅游服务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5、配合质监所及时受理和处理投诉,维护旅游经营秩序,打击违法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6、负责定期向市旅游局和常州市旅游监察大队提交工作报告、意见和建议。
7、负责完成局领导和常州市旅游监察大队交办的其它任务。
2、金坛区旅游业服务中心
编制数7,实有人数5,共设1个内设机构:综合科
主要职责:
1、配合市旅游局制定全市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全市旅游促销方案;负责编制各类旅游宣传资料;负责金坛一日游、金坛二日游、金坛农家乐活动等旅游主题活动的组织协调实施工作。
2、配合市旅游局开展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指导全市旅游产业化发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
3、配合市旅游局制定全市旅游商品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规范、优化旅游商品市场环境;指导全市旅游商品的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4、接受市旅游局职权范围内的委托,配合市旅游执法大队开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保险监督工作;抓好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的业务工作。
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金坛区旅游协会
该企业为社会团体,没有全脱产的在职人员。具体的工作有局内部人员兼任。
主要职责:开展行业自律,专题研讨、学习交流等活动,加强行业内外沟通协调。
4、金坛市旅游发展实业总公司(企业)
这是历史遗留问题,现已歇业多年。共有2名在职人员。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坛财字[2016]89号)及《关于下达2017年区级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定额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部门坚持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科学规范的原则开展预算编制。
第二部分 金坛区旅游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金坛区旅游局2017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金坛区财政局《关于2017年区级部门预算的批复》(坛财〔2017〕12号)填列。
金坛区旅游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439.01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74.59万元,增长 20.4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439.0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439.01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439.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4.59万元,增长20.47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 0 %。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二)支出预算总计 439.01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职工的退休费。与上年相比增加 8.46万元,增长31.89%。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一名退休人员及退休费的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3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及所有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1.29万元,增长18.17 %。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的基数调整及人员工资增加。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62.64万元,主要用于旅游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4.54 万元,增长17.7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32.9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及老职工的住房提租补贴及新职工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 10.3万元,增长45.4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5.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 0 万元。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98.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8.44万元,增长24.02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240.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15 万元,增长17.69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
金坛区旅游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439.01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9.01万元,占 100 %;
政府性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
其他资金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资金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
金坛区旅游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439.0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98.48万元,占45.21 %;
项目支出240.53万元,占54.79 %;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0 万元,占 0 %;
结转下年资金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金坛区旅游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39.01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4.59 万元,增长20.47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金坛区旅游局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439.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74.59万元,增长20.47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4.99万元。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财政拨款支出34.9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46万元,增长31.89%。主要原因为增加1名退休人员及退休人员退休费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39万元。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59万元,增长15.86%。主要原因为医疗保险基数的调整及人员工资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7万元,增长20.71%。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62.64万元。其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2.1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39万元,增长17.73%。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5.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15万元,增长20.15%。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旅游宣传(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万元,与上年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2.99万元。其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47万元,主要原因为2016年预算中未包含提租补贴;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1.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33万元,增长3.06%。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金坛区旅游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198.48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74.37 万元 其中:基本工资27.42万元、津贴补贴67.58万元、奖金2.2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8.98万元、退休费34.99万元、奖励金0.01万元、住房公积金13.4万元、提租补贴8.47万元,购房补贴11.1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2万元。
(二)公用经费 24.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6万元、印刷费0.24万元、水费0.28万元、电费0.53万元、邮电费0.84万元、差旅费0.72万元、维修(护)费0.12万元、会议费1.8万元、工会经费1.08万元、福利费0.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1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金坛区旅游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金坛区旅游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439.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4.59万元,增长 20.47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4.99万元。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财政拨款支出34.9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46万元,增长31.89%。主要原因为增加1名退休人员及退休人员退休费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39万元。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59万元,增长15.86%。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7万元,增长20.71%。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62.64万元。其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2.1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39万元,增长17.73%。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5.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15万元,增长20.15%。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旅游宣传(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万元,与上年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2.99万元。其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47万元,主要原因为2016年预算中未包含提租补贴;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1.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33万元,增长3.06%。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金坛区旅游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98.4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74.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42万元、津贴补贴67.58万元、奖金2.2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8.98万元、退休费34.99万元、奖励金0.01万元、住房公积金13.4万元、提租补贴8.47万元,购房补贴11.1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2万元。
(二)公用经费 24.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6万元、印刷费0.24万元、水费0.28万元、电费0.53万元、邮电费0.84万元、差旅费0.72万元、维修(护)费0.12万元、会议费1.8万元、工会经费1.08万元、福利费0.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1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24.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6万元、印刷费0.24万元、水费0.28万元、电费0.53万元、邮电费0.84万元、差旅费0.72万元、维修(护)费0.12万元、会议费1.8万元、工会经费1.08万元、福利费0.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1万元。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24.11万元,比2016年增加12.47万元,增长107.13 %。主要原因是:2016年将车贴及上下班交通补贴列入工资福利支出。而2017年将此费用列入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金坛区旅游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 6.9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本年及上年均无此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本年及上年均无此费用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6.96万元,本年数与上年基本持平。
金坛区旅游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5.1万元,本年数与上年基本持平。
金坛区旅游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5.63万元,本年数与上年基本持平。
十二、政府采购信息情况说明
金坛区旅游局2017 年度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1万元采购货物 计算机2台,金额为1万元,采购组织形式 集中采购;采购工程 0,金额为 0 万元,采购服务 0 ,金额为 0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五、“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常州市金坛区旅游局
2017年2月8日 附件:
附件3:2017年金坛区旅游局-旅游促销专项资金情况说明及表格.xls
附件:
附件2:2017年金坛区旅游局-旅游业引导资金预算情况说明及表格.xls
附件:
附件1:2017年度金坛区旅游局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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