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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1X/2017-0011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政府办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坛政办发〔2017〕109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7-07-25 公开日期 2017-07-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
坛政办发〔2017〕109号

  为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有效防范和处置风险隐患,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函》(处非联函〔2017〕3号)和《关于开展2017年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苏处置发〔2017〕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我区拟组织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排查工作,全面摸清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情况,分级建立名单式可索引的工作台账,采取属地认领制,落实责任到具体部门,持续跟踪监测,有序开展清理整顿,及时控制和消除风险隐患,争取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强化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达到存量风险及时化解、增量风险逐步减少、非法集资风险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的效果,守住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负责,分工协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区、街道)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专项排查工作。落实属地领导责任,强化各行业监管、相关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督导各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履职尽责。各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应加强统筹协调,协调各有关部门及司法机关形成工作合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分类施策,积极稳妥。对排查发现的风险点,要根据性质、情节、危害程度进行综合研判,既要评估非法集资风险,也要评估处置风险的风险,讲究策略方法,区别对待、分类施策,抓住重点、依法处置。

  (三)打早打小,即排即处。打防结合、以防为主,坚持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下决心处置一批风险点,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督促行政执法机关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四)两法衔接,依法处置。处置中,及时与区处置办联系,注重信息沟通与相关执法部门共享,协调执法部门对属地处置工作的协助和指导,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程序衔接。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依据各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执法权限,由各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综合执法,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措施。涉嫌犯罪的,按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犯罪线索程序,由司法机关依法立案查处。

  三、排查重点

  (一)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线下、线上及线下线上同时运作的投资咨询、财富管理、资产管理、第三方理财等(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内容),以及票据中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非融资性担保等组织。尤其要关注总部在外地、在市内大量设立营业场所,以及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大肆宣传理财产品的行为。

  (二)互联网金融行业企业。P2P网络借贷、网络小额贷款、互联网支付、股权众筹、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内容)。

  (三)地方负责监管的准金融企业(组织)。小额贷款、交易场所(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内容)、融资性担保、融资租赁、典当、商业保理、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等。

  (四)传统高发领域。涉农专业合作社、养老机构、民办院校、股权投资、产权经纪、电子商务、科技开发、房地产等各类组织。

  (五)近期高发行为。“微商”、“虚拟货币”、“金融互助”、“消费商城返利”、“创新销售模式”、“文化艺术品收藏”、“养老投资”、“医院”、“旅游度假”等。

  四、工作措施

  (一)细化排查措施。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各方力量,采用大数据监测、社会面排查、大额及可疑资金交易监测、发动公众举报等多种措施,全面摸清非法集资风险源头、涉及规模、隐患情况、区域分布、已发案数及特点等底数。

  (二)建立工作台账。各有关单位要深入排查,对排查出的线索认真组织研判,建立风险管理台账,并填写风险排查情况统计表(见附表),统计表实行“零报送”制度。

  (三)整合工作力量。各有关单位要将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与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和信访举报、打击非法证券活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农民资金互助社监管、行业协会自律等工作机制有序衔接,充分依托现有工作基础和工作力量,统筹部署、协同推进。

  (四)分类妥善处置。各有关单位要综合考虑违法违规性质、集资人还款能力和意愿、社会危害等因素,制定差别化的处置策略,采取警示约谈、规范整改、行政处置、刑事打击等手段分类化解。对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要依法严厉打击;对于发现违法违规情况、存在风险隐患的,要综合运用各项手段措施,督促整改,如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要依法依规处理;对存在不正规行为但基本合法的机构,要给予过渡期进行整改和自我消化,降低处置成本,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统一。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尽早部署,明确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强化行业指导。各有关部门要根部本部门职责认领排查重点中提到的各类机构,组织本部门本条线对所主管、监管的行业企业(组织)以及其他企业(组织)和个人以所监管对象或业务名义从事涉嫌非法集资的活动,开展风险排查,摸清风险底数。各部门要加强系统内指导协调,履行好行业监督管理职责,既管机构也管行为,既管合法也管非法,堵塞风险漏洞,对非法设立金融业务依法查处取缔,与其他相关单位一起做好风险化解处置工作。

  (三)处置化解风险。风险处置工作要坚持积极稳妥的方针,态度坚决、方法得当、步骤稳妥、措施管用。对于风险集聚的重点行业、区域,要强化监测预警和挂牌督办。要重点盯住涉众多、规模大、影响广的个案风险点,预判风险发展趋势,制定风险处置工作预案,明确工作架构、人财物管控、舆情监测、舆论引导、社会稳定等应急响应工作机制。

  (四)从严落实维稳。各有关单位要坚持非法集资风险处置与维稳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加强信息研判和风险评估,坚决防止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各镇(区、街道)对本辖区内专项排查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其他成员单位对排查重点中本部门所主管的机构进行排查并上报排查结果,请有关成员单位于7月31日前将排查总结电子档报送至区处非办。

  区处非办联系人:李宾;联系电话:82698320;邮箱:jintanjrb@sina.com。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

  

附件: 坛政办发〔2017〕109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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