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节日期间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春节期间是食品生产、销售和消费的高峰时期,也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敏感时段。认真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切实加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各自监管职责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针对节日期间食品生产经营的特点,强化监管措施,实施监管任务分工,健全监管责任制,确保工作计划部署到位、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责任到位。
二、突出重点,开展检查
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要针对节日食品安全实际,进一步加强对肉制品、乳制品、水产品、炒货、蔬菜、水果、酒类、饮料、保健食品、儿童食品、粮油制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管,重点检查蔬菜、水产品、肉制品等品种的农药、兽药残留情况,严把食品安全源头关;督促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不合格产品下架召回、添加剂销售实名登记等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大对集场等人群聚集场所及周边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对集中承办节日聚餐活动,特别是承办“年夜饭”、“团圆饭”、“婚宴”等餐饮服务单位要提前介入、重点防控,对农家宴、其他群体性聚餐要加强监督指导工作,对不具备提供餐饮服务条件的要坚决整改或取缔,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在节日期间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和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正确引导舆论导向,把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合理消费作为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的重要抓手,针对节日人群相对集中的有利时机,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提高群众认知水平和防范风险能力。及时公布执法抽检情况,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健康消费,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要密切关注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应急,受理举报
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2 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履职尽责,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热情受理群众的食品安全举报投诉,认真记录群众反映的情况,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保障通讯联络畅通。对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上报并依法妥善处置,对一些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要快速反应,快速处置,快速报告。对可能涉及到的违法案件要精确定性,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请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工作,并于2017年2月4日前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情况报送镇食安办。
联系人:黄伟,联系电话:13915810519,邮箱:107391106@qq.com。
附件:朱林镇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分工表
附件: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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