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住建局 > 业务工作 > 内容
 
信息名称 坛建发〔2017〕4 号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前后企业污水排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60/2017-0000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住建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建发〔2017〕4 发布机构 住建委
生成日期 2017-01-12 公开日期 2017-01-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坛建发〔2017〕4 号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前后企业污水排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坛建发〔2017〕4 号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前后企业污水排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坛建发〔2017〕4

  各有关企业:

  时值春节临近,为进一步规范企业污水排放行为,保障我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的运营稳定,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工业废水排放工作,强化职工规范操作的责任意识,确保企业内部预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营。春节前后,企业应严格管理厂内预处理设施的停运、调修,并及时向区住建委上报停复产报告。对于利用假期,向市政公共管网偷排超排、倾倒废弃物等行为,区排水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附件:春节期间预处理设施停复产报告

  常州市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月12日

附件: 春节期间预处理设施停复产报告.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