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转变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经修订完善,决定将《区司法局机关发票审批报销、物资采购、车辆使用、印信使用管理及请销假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做好贯彻执行。
二○一七年二月六日
附件: 司法局制度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