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水利局 > 业务工作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下达2015年度小水库长效管护和规范化管理等级考核常州市级补助经费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070/2015-0007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水利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财联字〔2015〕249号 发布机构 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15-11-06 公开日期 2015-11-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下达2015年度小水库长效管护和规范化管理等级考核常州市级补助经费的通知
 
关于下达2015年度小水库长效管护和规范化管理等级考核常州市级补助经费的通知
坛财联字〔2015〕249号

  根据常州市水利局、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度小水库长效管护和规范化管理等级考核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常水管〔2015〕100号 常财农〔2015〕14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度小水库长效管护与创建常州市级补助经费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所补资金列入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局2015年“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预算支出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资金使用管理

  各管理单位要根据下达的项目计划,抓紧组织养护和管护项目实施,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小型水库管护经费专项用于小型水库养护和保洁。市级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单位公用经费以及在职人员经费支出。各管理单位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实行专帐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资金。

  (二)切实加强水库管理

  各管理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进一步落实水库蓄水、安全监测、管理职责及运行管理等各项规定,完善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确保水库安全度汛运行和效益发挥。逐库落实小型水库管护人员,按照《江苏省小型水库管护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苏水管〔2009〕126号)等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小型水库管护工作。

  (三)推进省级规范化小水库建设

  根据《江苏省小型水库管理考核办法》,已创建的水库要按照规范化管理单位考核标准及水库管理技术规程积极开展日常工作并做好复查验收准备工作。其余拟创建或未创建的小水库要以争创省级规范化小水库为抓手,积极推进小水库规范化管理建设,进一步强化小水库管理单位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和经济管理。

  附件:2015年度小水库长效管护和规范化管理等级考核常州市级补助经费明细表

  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局        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

  2015年11月6日 

附件: 附件 2015 249号.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