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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金坛市旅游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索引号 01413919-3/2014-00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旅游局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坛旅发〔2014〕1号 发布机构 旅游局
产生日期 2014-01-02 发布日期 2014-02-2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金坛市旅游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金坛市旅游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坛旅发〔2014〕1号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秩序和办事程序,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效能,争创一流机关,经研究决定,特制定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希望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执行。

 

一、廉政建设制度

 

1、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党的群众路线工作纪律;模范遵守党和国家各项法律规定,服从单位安排,听从单位指挥。

3、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加强廉洁自律,发挥表率作用。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坚决杜绝以权谋私、行贿、受贿以及吃、拿、卡、要等现象,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4、坚持为民服务的原则,热情做好各类来信、来访和来电答复工作,杜绝“门难进、脸难看”现象,维护单位整体形象。

 

二、机关学习制度

 

1、机关全体人员一般每月集中学习一次,主要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结合学习谈体会、开展工作经验交流等,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

2、每期集中学习由局领导指定主持人。机关人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须报知所在科室负责人批准,并在集中学习考勤前告知局办公室考勤登记人员。 

3、机关学习材料一般集体采购,专业书籍须请示分管领导并报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采购,实报实销。

4、局鼓励工作人员针对重要项目和课题开展的各项调研,事前须提交调研内容、经费预算等方案,经审定后实行报批和备案登记。局本着节俭原则,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外出参加培训、考察等学习活动,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三、行政办公制度

 

1、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2、上班时间不得进行玩游戏、网上购物、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实行月度工作计划督查制。各科室根据全局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月度工作计划,责任分解到人到项,进程跟踪,月末督查完成情况,完成月度计划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4、各科室每月至少撰写有质量的信息2条,经分管领导把关后报至办公室,由办公室扎口组织上报有关部门。

5、及时做好文电办理。各科室必须及时阅办各级各类(电话通知、函件、电子政务平台等)文件,上传下达,确保政令畅通。

6、严格请示汇报。一般应按科长(主任)、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顺序逐级请示汇报工作。安排参加的各类会议、培训,应同样逐级汇报。特殊情况越级请示的,事后应将请示的问题、领导意见和处理结果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 

 

四、请销假制度

 

1、事假。半天事假,科员由科室负责人批准,科室负责人由分管领导批准;一天及以上事假,需报告事由和去向,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经主要领导批准。上班时间外出办事,应事先告知去向,以便有事及时联系。

2、病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证明,产假、公休假等按相关规定执行。

3、公务出差。科室负责人公务外出1天以内,须报告分管领导并告知本科室其他工作人员;外出1天以上,应事先报告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科室工作人员公务外出1天以内,须报科室负责人;外出1天以上须报告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局班子成员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主要领导离坛一天以上,应按规定向市领导请假。

4、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由办公室负责报批和登记。

 

五、文印管理制度

 

1、机关公文由办公室负责登记、打印、复印、保管、归档,并指定专人负责收发、传阅,确保公文质量和安全保密。提倡电子化办公,节约用纸,尽量正反两面使用。

2、各科室文件阅办后应及时交办公室统一归档整理,不得随意丢弃或带离科室。

3、凡以金坛市旅游局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材料,均由涉及科室负责拟稿,经办公室会稿,分管领导把关核签后,由主要领导签发,办公室再统一编号发文,任何人不得违规擅自发放公文。

4、所有印章由办公室负责统一保管,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票据、财务印章按财务制度和分工,分别由相关人员负责保管和使用。除正常公务外,特殊印章使用必须进行流水登记,记录承办人、批准人、时间和事由等,严禁私自使用。印章使用不当造成后果的,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1、各科室需办公用品,须向办公室申报,由办公室汇总后按需购置。20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和设备购置,须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

2、办公设备器材购置,应按照市财政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由办公室按报批程序负责申报、购置、登记、配发、维修、保管和报废处理。

3、办公设备器材由办公室负责备案登记,统一安排,分配使用。上级配发或调拨、赠送、奖励给各科室的办公设备器材,要报办公室登记、入账。未经许可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私自占用。各科室对使用、保管的财物各负其责,无故损坏或丢失的按价赔偿。

4、办公设备器材一般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经主要领导批准,由办公室办理借用手续,科室或个人不得擅自外借。

 

七、安全、环卫制度

    

   1、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保防范意识。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对办公场所防火、防盗等安保情况不定期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各科室守土有责,自觉做好防范。妥善保管好办公物品、文件资料等,下班后要检查办公室和抽屉,不存贵重物品,做到人走门锁窗关和关闭一切办公电源,防止和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3、全体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精神风貌,自觉带头禁止吸烟。各科室自行负责室内卫生清扫,无积尘无污垢、环境整洁,秩序井然。

4、实行节假日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认真负责,保持联系畅通,遇情况及时汇报和妥善处理。

5、汽车、自行车、电动车有序停放在规定的区域位置。6、严禁无证驾车、酒后驾车,违者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八、公务接待制度

 

1、严格遵守中央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通知精神,按照市政府接待标准执行,杜绝大吃大喝。

2、公务接待报经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和定点采购,不准用公款开支高档休闲和娱乐消费。

3、严格控制公务接待陪同人数,工作日午餐不准饮酒(受组织指派从事外事、招商活动的除外)。

4、机关工作人员加班用餐,由加班科室报分管领导同意后,办公室统一安排。

 

九、财务管理制度

 

1、经费管理。经费管理由办公室(财务)负责,实行“统一管理、一支笔审批、收支两条线”。所有收入应开具正式收款票据并当天缴存,计入财务帐,不准私存、挪用公款,不准私设“小金库”。

2、因公借款。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并报主要领导审批,由办公室(财务)办理。公务活动后一周内借款人与财务结清账目。未经主要领导批准,财务人员不得办理各种借款手续。

3、出差报销。因公出差使用自备汽车的,须填写《出车登记表》,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按市规定标准报销交通补贴费、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未使用自备汽车的,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主要领导批准报销,出差费用报销标准按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财务开支本着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支出费用。有效报销凭证无论金额大小,须署名经办人、开支性质或用途及证明人,报局领导审批后,出纳方可报销入账。

 

十、岗位考核制度

 

1、建立健全岗位工作责任制,做到岗位职能明确、分工责任明确,实行岗位责任制公开。

2、机关工作人员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应主动积极地配合全局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和突击性工作,局对完成情况实行考核。

3、机关工作人员应规范办事行为,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遇事不推诿、不扯皮,主动协调科室间的工作。

4、由办公室对机关工作实行“双考”,即:职能工作实行月度、年度考核,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突击性工作实行专项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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