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公众健康,根据常州市局《关于开展“迅雷百日行动”的通知》(常食药监办〔2013〕94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金坛市“迅雷百日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金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6月3日
金坛市“迅雷百日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迅雷百日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迅雷百日行动”,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解决当前药品流通、保健食品生产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活动,使药品、保健食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素质,增强其守法意识、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同时通过“迅雷百日行动”,提高监管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树立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提高公众的满意度。
二、工作分工
按照“由局统一组织、协调”的原则,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药械监管、稽查、保化科等科室成员为组员的检查组,共分三个检查小组(名单见附件),对全市范围内所有药品零售、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检查。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3年6月3日-6月10日)
大力宣传“迅雷百日行动”的目的、意义,提高社会的知晓率和群众的参与率。
(二)集中整顿(2013年6月11日-8月31日)
认真组织对辖区内药品、保健食品企业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三)总结提高(2013年9月1日-9月10日)
各小组在9月2日前对药品、保健食品企业的检查情况认真汇总,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企业整改,提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于9月10日前形成总结报告报常州市局。
四、检查重点
(一)药品零售企业“十二个不”的执行情况
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十二个不”的承诺进行药品经营活动。
(二)处方药销售及药师在岗情况
检查企业是否严格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药师是否在职在岗,药师不在岗是否在显著位置摆放“药师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警示牌。
(三)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管理情况
检查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是否严格执行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的规定,是否设置专柜并专人管理、专册登记销售,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四)超范围、超方式经营药品情况
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经营药品。
(五)阴凉、冷藏药品管理情况
检查企业是否对营业场所温度进行监测和调控,以使营业场所的温度符合常温要求;检查企业冷藏药品是否放置在冷藏设备中,按规定对温度进行监测和记录,并保证存放温度符合要求;检查企业是否向供货单位索取冷藏药品运输交接单,并做好实时温度记录,并签字确认。
(六)保健食品经营秩序
检查药店、超市、大型商场的保健食品,通过上网核对产品的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等信息是否一致,核对供货清单与发票是否齐全。
(七)远程监管情况
检查企业是否按要求加入远程监管系统,是否按要求上传进销存数据。
五、工作要求
各检查小组要深刻认识当前药品、保健食品流通领域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迅雷百日行动”,把这次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有的放矢,提高效率。坚持“严”字当头,严格监管、严格检查、严厉处罚。对“迅雷百日行动”中查出的违法违规企业,必须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检查分组情况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