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根据金坛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坛食药安委办〔2012〕32号)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安全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要将“两节”期间食品生产企业监管与“三分监管”、“三位一体”紧密结合,重点加大对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酒类、米面制品、调味品、其他类饮料、方便食品等节日热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
二、检查内容
切实抓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原辅料进货验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添加剂管理等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三、工作要求
制定安全大检查分组计划表,由局领导带队参加检查,金坛食控中心要积极配合,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检查,各组在检查中应做好现场检查记录。
要将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和严格查处无证生产作为重点,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应立即下达《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问题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做好后续监督工作,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立案处理的,要及时做好移送工作。
结合“两节”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和灵活多样的形式,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四、加强应急处置工作
做好应急处置准备,针对“两节”期间特点,进一步细化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和预案,做到及时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节日期间要做好食品安全值班安排,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保障通讯联络畅通。
附件:元旦、春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安全大检查分组计划表
常州市金坛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年12月30日
附件:
62元旦、春节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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