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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下发金坛市执业药师走进社区暨争创百佳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414117-0/2011-00073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食品药品 市场监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食药监办〔2011〕24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11-08-10 公开日期 2011-08-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下发金坛市执业药师走进社区暨争创百佳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下发金坛市执业药师走进社区暨争创百佳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坛食药监办〔2011〕24号

  为加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广泛宣传安全用药知识,进一步提升全市执业药师队伍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进万家,切实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万家”优质服务品牌的活动成效。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执业药师走进社区、走进乡镇、服务群众安全用药活动”暨“2010~2011年度药品零售企业百佳执业药师评选活动”。现将《金坛市市执业药师走进社区争创百佳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金坛市执业药师走进社区暨争创百佳活动实施方案

  为广泛宣传国家执业药师制度与安全用药知识,增强公众安全、合理用药意识,积极投入到全省组织的“执业药师走进社区走进乡镇服务群众安全用药活动”及“2010~2011年度药品零售企业百佳执业药师评选活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以施展执业药师的药学专业才能、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为目的,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执业药师走进社区、走进乡镇活动,充分发挥执业药师在服务群众安全用药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激励执业药师恪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为群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合理用药。

  二、活动时间

  2011年8月至2012年3月。

  三、活动安排

  (一)执业药师走进社区走进乡镇服务群众安全用药活动

  1、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8月1日—10日)

  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根据我市实际制订活动实施方案,向辖区内执业药师广泛宣传活动意义,鼓励执业药师走进社区、走进乡镇,积极参加服务群众用药安全活动。

  2、活动实施阶段(2011年8月11日—10月31日)

  (1)2011年8月13日,在九九宾馆西侧公园组织一次大型的用药宣传咨询活动,全体职工参加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安全用药合理用药、执业药师为您服务》手册,进一步宣传执业药师的岗位职能,普及民众的识药、购药、储药、用药等常识,提高安全合理用药水平。

  (2)2011年10月,挑选一批业务素质强、有志于公益服务的执业药师组成宣讲团,分别走进社区、街道、乡镇,举办专题讲座,宣传药品安全政策法规及用药安全小常识,提高群众认知水平;同时向群众发放《食品药品安全手册》,广泛营造药学服务的浓厚氛围,使百姓通过这项活动,享受到科学、贴心的优质药学服务。

  (二)2010~2011年度药品零售企业百佳执业药师评选活动

  为加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激励广大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立足岗位尽职责,科学指导用药保安全,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百佳执业药师”评选活动。

  1、参评范围及基本条件

  (1)在现供职的药品零售企业工作两年以上,且本药品零售企业在2010年度、2011年度为诚信(含)以上等级;

  (2)严格履行执业药师岗位职责,在职在岗,遵纪守法;

  (3)专业水平高,能积极参加促进公众安全合理用药方面的社会公益活动;有良好的社会口碑,没有因服务质量造成群众投诉现象;

  (4)积极参加规定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

  2、初审小组

  为体现活动的公正、公开、公平,我局专门成立了“百佳执业药师评选活动”初审小组。

  组  长:谭明罗

  成  员:杨晓请、徐卫平、周群、王伟政、陈春梅、谈凤鸣、马迎俊

  3、活动安排

  (1)组织发动阶段(2011年8月15日至12月31日)

  结合 “执业药师走进社区走进乡镇服务群众安全用药活动”,号召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采用多种形式开展药学服务,如通过设置咨询台、布置宣传窗、增设服务设施、建立用药档案等,扩大服务范围。同时我局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按标准及时组织开展对药品零售企业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2)申报评比阶段(2012年2月1日至3月31日)

  采取以药品零售企业为单位申报、辖市(区)局(分局)

  初审、市局初评、省局审评等程序,确定2010至2011年度药品零售企业百佳执业药师人选。

  申报:药品零售企业根据评选条件推荐人选,按规定填写《江苏省药品零售企业百佳执业药师评选推荐表》(见附件),上报我局。

  初审:我局对申报材料的格式和真实性进行审查。通过多种形式,在广泛征询社会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将符合条件者上报常州市局。

  初评:常州市局根据对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情况,对上报的执业药师人选进行综合考察,同时将申报材料通过网站进行公示,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评比小组结合公示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最后推荐人选并上报省局。

  省局将对市局上报的人选进行审核、评选、颁证(牌)及表彰。

  四、有关要求

  1、要紧密结合创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结合文明行业创建和“三走进三服务”活动,开展此项活动。

  2、要根据本辖区实际,努力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要充分运用各类“讲堂”、“讲座”等载体,宣传普及安全合理用药知识,宣传执业药师职能。

  3、要广泛调动在药品零售企业、药品使用单位从业的执业药师参加活动的热情,要把药品零售企业及执业药师参加广场宣传咨询,深入社区、乡镇开设讲座等活动表现,作为年底评选全省“药品零售企业百佳执业药师”的重要依据之一。

  4、“2010~2011年度药品零售企业百佳执业药师评选活动”是全省范围内首次举办的活动,要将此次评选活动作为落实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的一个重要抓手,作为发挥执业药师作用、增强公众安全合理用药意识、提高人民群众安全用药水平的重要手段,作为提升服务质量、打造优质服务品牌的良好契机。在审查中要严格按照条件和规定程序,遵循“好中选优、公开公正”原则,切实遴选出表现优秀、事迹突出、社会认可度高的执业药师。

  

附件: 百佳执业药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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