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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金坛市城市管理局创建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01413953X/2011-0002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通告 组配分类 其他 城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城管字[2011]27号 发布机构 城管局
生成日期 2011-04-10 公开日期 2011-04-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金坛市城市管理局创建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
 
金坛市城市管理局创建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
坛城管字[2011]27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我市城市管理工作,不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长效管理水平,创新城市形象,根据省建设厅苏建城【2009】267号《关于印发“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考核标准》以及市政府办坛政办发[2011]56号《关于印发金坛市创建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我局创建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第十五届四次人代会上《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争创“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争创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为载体,建立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大城管运行机制;以建立统一的社会公共信息数据平台为契机,积极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不断破解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效能;以实现长效管理为目标,打造更加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努力实现城市管理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的全面提升,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以及要求

  (一)组织机构建设和制度保障

  1、城市政府重视。城市政府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工作目标,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或听取汇报。

  责任单位:办公室。收集相关文件和会议纪要,建立台账。

  2、城管机构健全、机制完善。市(县)、区、街道(镇)等各级城管责权明晰,网络健全;城市管理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工作有部署、整治有重点、阶段有检查、全程有监督;积极采取“城管进社区”等形式,推进城管工作重心下移。

  责任单位:办公室、执法大队。

  办公室负责各级城管责权、城市管理工作年度计划、城管进社区等文件的出台。执法大队要按照相关文件,确定整治内容,制定工作方案,并建立完整的工作台账。

  3、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要求,出台专门文件,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责任体系,责任区覆盖率、履约率≥95%。

  责任单位:办公室、环卫处;配合单位:执法大队。

  办公室要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出台我市的市容环卫责任区的相关文件。环卫处具体负责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落实,台账资料齐全。执法大队配合环卫处做好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落实工作。

  4、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认真接受社会监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各项行政许可规范、高效。向社会各界宣传与听取意见渠道畅通;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办结率、满意率与基本满意率分别达100%。

  责任单位:各部门科室。

  其中,办公室负责规章制度的建立,收集3年来人大、政协提案议案的办理情况。其他部门科室要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台账。

  5、城市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城管工作经费由财政保障;连续3年的城管工作(不含专项)经费≥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0.5%(苏中、苏北分别为1%和2%)。

  责任单位:办公室、计财科。要根据要求,收集3年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并建立台账。

  (二)市容市貌管理

  1、全面整治、管理规范。建章立制,制定城市环境整治方案;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对城市出入口、老居民区和背街小巷等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城市出入口、老居民区和背街小巷等环境整洁,无暴露垃圾。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环卫处、广告科。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环境整治方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台账资料齐全。

  2、城市主次道路容貌整洁。路面平整、无坑凹;临街建筑物及围墙(栏)整洁美观,无乱贴乱画;阳台无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道路两侧无吊挂、晾晒物品,无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搭乱建;车辆停放有序;建筑工地采用刚性封闭围挡(围墙)。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环卫处、广告科、特管站。要根据各自职责,开展整治活动,强化日常管理,落实长效措施。特管站要建立健全建成区范围内的建筑工地的详细台账资料。

  3、积极开展市容管理示范路和达标路创建活动。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工作目标与工作计划,取得实际效果。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环卫处、市容科。进一步提升省、市市容管理示范路的管理水平和档次。

  4、户外广告设置规范。按照《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在主要道路和重点区域编制并实施街景(户外广告)规划,出台相关文件。沿街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规范、有序美观,无缺字、错别字等现象,无移动灯箱广告和店招。

  责任单位:广告科、执法大队。

  广告科要出台相关的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在今年10月份前完成“金坛市街景(户外广告)规划”的编制工作。执法大队要根据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制定户外广告整治方案,开展整治活动,建立台账资料。

  5、公共设施及摊点管理规范。出台公共设施及摊点管理的相关文件;公交站台以及经批准设立的报亭、餐点(车)、流动公厕等,式样与城市容貌和周边环境相适应、无破损。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要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的要求,制定摊点规范疏导与设置的相关管理文件,台账资料齐全。

  6、城市绿化美化、道路硬化。市区道路两侧植被养护良好,无缺株死株;无5平方米以上裸露泥土地面。

  挂钩单位:局创建领导小组。与住建局做好协调工作。

  7、城市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设施良好。城市道路照明整洁美观,道路照明亮灯率≥98%;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实现集中控制。

  挂钩单位:广告科。与市路灯所做好协调工作。

  (三)环境卫生管理

  1、制订(或修编)环卫专业规划。省辖市、县(市)按照省环卫规划编制纲要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的规划,按程序报建设厅或省辖市主管部门评审后,报同级政府批准实施。

  责任单位:环卫处。配合单位:法制科。

  环卫处在2011年10月份前按要求完成环卫专业规划的修编工作,建立完善的台账资料。法制科配合工作。

  2、深化环卫体制改革。逐步完善环卫作业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建立环卫作业的市场准入机制。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企业,按照建设部规定取得城市相应的作业服务许可证,并在省建设厅登记备案。

  责任单位:环卫处。对从事环卫作业的企业,审核作业服务许可证,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收集相关文件和资料,建立台账。

  3、建立较完善的垃圾收运和管理体系。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率达45%以上(苏中、苏北城市分别达30%、25%以上),垃圾清运率100%;生活垃圾、粪便、建筑垃圾等运输车辆证照齐全、实施密闭化运输。

  责任单位:环卫处。各类运输车辆证照齐全、实施密闭化运输。各工种管理规定、规章制度、运行情况、车辆情况等资料齐全。

  4、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场(厂)按程序、规范要求进行建设,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运行安全、稳定,定期进行环境监测,渗沥液处理达标,管理台账资料齐全;垃圾填埋场通过省建设厅组织的无害化等级评定,垃圾焚烧发电厂符合无害化处理标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环卫处。生活垃圾填埋场四期工程争创江苏省I级垃圾填埋场。按要求建立台账。

  5、集贸市场整洁有序、建筑工地等管理规范。集贸市场、建筑工地的公共厕所、垃圾箱等环卫设施配套齐全完好,保洁责任落实,无卫生死角。

  挂钩单位:执法大队、环卫处、特管站。

  执法大队、环卫处配合工商部门做好集贸市场的管理与卫生保洁工作。执法大队、特管站做好建筑工地的管理工作。

  6、公共场所等环境卫生整洁。广场绿地、公交站台、停车场等地区环境整洁,城市河道、湖塘等水域无漂浮垃圾,无住家船只,岸坡无垃圾堆放;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环境卫生状况良好,无卫生死角。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环卫处。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7、环卫设施设备完好、管理规范。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布局合理,设备完好,作业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明确,有专人管理,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水冲式公厕达100%,苏南二类公厕≥40%;苏中、苏北二类公厕分别≥20%和15%。

  责任单位:环卫处。按标准要求管理并建立台账。

  8、环卫保洁责任落实。物业管理小区、背街小巷、城中村内保洁制度健全,有专职环卫保洁员,社区环境卫生管理有序,清扫保洁符合作业标准要求,做到定时、定点收集垃圾。

  责任(配合)单位:环卫处、执法大队、市容科。

  环卫处负责职责范围内(背街小巷)的卫生保洁工作。执法大队配合住建局做好物业管理小区的管理工作。市容科配合金城镇、开发区做好城中村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台账资料。

  9、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在城市主要干道和重点区域开展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环卫处。在江苏省市容管理示范路东门大街、横街东路,常州市市容管理达标路丹阳门中路上开展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扩展区域,做到设施到位、措施到位、成效明显,台账齐全。

  10、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率≥85%(苏中、苏北分别为75%和65%)。

  责任单位:环卫处、办公室、计财科。要出台相关文件,制定制度,资料齐全。

  11、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处理垃圾。建立“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县集中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乡镇垃圾转运设施建成并运行;环卫清扫保洁制度以及人员、经费等得到落实;城镇垃圾全部实现市县集中无害化处理。

  责任单位:市容科、环卫处、计财科。

  市容科负责农村环境卫生的考核、指导、督查。环卫处负责各镇(区)垃圾中转站的垃圾清运和维修。计财科负责农村保洁员工资的划拨。各单位都要建立健全台账。

  (四)数字化城管工作

  1、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完善。成立数字化专门机构,有“三定”方案(组织机构、人员编制、机构职能、资金落实情况等)。

  责任单位:办公室。配合政府办、市编委做好各项工作,并收集各类资料。

  2、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符合规范。通过省以上相关部门验收,数据普查、编码、网格划分、数据库建设符合部颁标准。

  责任单位:办公室。注重资料收集。

  3、工作制度健全。派遣指挥责任制明确,监督指挥规范(操作规定、指挥手册、立案、结案标准完备)。

  责任单位:办公室。负责出台相关文件,建立台账。

  4、数字城管系统运行高效。系统运行安全、稳定,能够体现快速发现、精确指挥、高效处置。

  责任单位:指挥中心。台账资料齐全。

  5、监督考核有效。政府对城市管理部门案件处置有监督办法,监督考核有力,促进城市管理的长效化。

  责任单位:指挥中心。出台考核办法,有效组织考核,资料健全。

  (五)依法行政和作风建设

  1、行政管理和执法行为规范。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评议考核制等管理制度;执法主体合法,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行为规范,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执法文书档案卷宗资料规范齐全。

  责任单位:法制科、执法大队。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台账资料规范齐全。

  2、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到位。建立执法信息化管理系统,执法管理人员的交通、通讯等装备齐全,装备完好率在95%以上,能够适应执法和管理工作的需要;执法工作中未发生重大恶劣影响事件。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出台相关管理规定文件,建立执法信息化管理系统,建好台账。

  3、严格队伍建设和管理。按照《江苏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星级标准》,积极争创优秀单位。通过全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考核,达到二星级执法单位(省辖市二星级执法单位≥80%)标准。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协管员开展职业道德、勤政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年度培训覆盖面达到100%。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按要求开展工作,注重资料收集,建好台账。

  4、行政执法人员职责明确。主要路段管理实行定人、定时、定岗、定责,加强考核,奖惩挂钩;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治安保障机制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出台相关文件,制定相关规定,台账齐全。

  5、注重行风建设,信访工作软硬件配置到位。制定完善的行风建设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监督,有专门的行政执法效能督察机构;设立信访接待室,有专职人员负责信访工作,开通专线投诉举报电话和网上群众监督;信访事项做到件件有记录,及时处理,认真回复,投诉处理率达100%。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信访科、督查科)。出台相关文件,完善规章制度,台账资料齐全。

  三、组织领导

  局成立创建“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德明

  副组长:殷金林、沈菊才、姜秋生

  成 员:黄国庆、强海胜、王正祥、孙 斌、周建华、汤华伟、王晓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周建华

  副主任:强海胜、陶 骁

   二0一一年四月十日

  附:金坛市城管局创建“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考核标准及任务分解表

   坛城管字[2011]27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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