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季是火灾和交通事故多发季节,春节又即将来临,全国和省、市人代会与政协会议将相继召开,为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扎实做好冬春季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冬春季全市旅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责任制
市委常发〔2007〕31号文件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建立健全干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要以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按照法规和省政府关于各级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主体的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2007年我局已经行文实施了局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责任制。为贯彻市委31号文件精神,我局明确:从2008年起,我局行使 对旅行社、景区、旅游饭店等行业管理职责的各业务处、科室负责人都要实施旅游安全 “一岗双责”的责任制,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在抓行业业务管理的同时,抓好各旅行社、景区、旅游饭店的安全生产管理和考核工作。
二、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各旅游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九条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各领导人一岗双责的责任”。各单位要明确各级、各岗位、各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扎扎实实做好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大家渡过每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确保冬春季旅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2.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安全生产标准,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坚决反对“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严禁超能力、超负荷组织生产。一是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各类关键设备要根据需要进行检修和维护,对带病运行的设备要进行修理和更换。二是要集中精力解决前阶段隐患排查中遗留的各种隐患,从措施、资金、人员等方面保障隐患整治的进行,把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要做好节日期间的设备检修和维护工作,要结合冬春季安全生产的季节性特点,组织和发动职工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四是要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及重要岗位的作业人员和春季新上岗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增强事故防范意识,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防止生产过程中劳动纪律松懈、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现象造成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五是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重点危险部位必须专班专人监控。六是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三、公众聚集场所要加强安全防范
各经营单位要组织力量认真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状况,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要安排足够的力量,维持好公共秩序,确保安全。要对各类游乐设施和交通运载工具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确保游乐设施和交通运载工具安全运行。举办群众性活动,必须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做到“谁主办,谁负责安全”,并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万无一失。
四、旅行社要严格执行旅游用车安全管理规定
旅行社要严格执行常州市人民政府〔2006〕116号文件(常州旅游局“常州旅游业管理网”2006年9月27日转发)和江苏省旅游局、江苏省交通厅苏交运〔2006〕55号文件精神,严禁旅行社自备车从事旅游客运,导游或领队在带团旅游上车时,要严格对照《旅游客运包车合同》查验旅游车的“五证”,并将《旅游客运包车合同》交回旅行社,随所运载游客的“旅游合同”一并存档备查。从2007年1月11日起各旅行社每一份“旅游合同”后面都必须附有《旅游包车合同(代行车路单)》备查。
各单位要本着对国家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员工负责、对自己负责的精神,按照以上要求和我局年度旅游安全工作意见,切实做好旅游安全工作。我局将于1月中旬进行行业安全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