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五一”黄金周即将到来,为做好假日旅游工作,根据全国、省、市假日旅游协调机构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旅游行业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准备好黄金周各项旅游工作
今年“五一”旅游黄金周是全国实施假日旅游制度以来的第20个黄金周。假日旅游经济的健康发展,对拉动国内旅游消费,推动服务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做好假日旅游工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是实现旅游业全年目标的重要抓手,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假日旅游的各项具体的工作,结合今年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制定科学的工作方案,促进假日经济持续繁荣、旅游市场健康平稳,确保黄金周长假持续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
二、有的放矢,切实做好四项基本工作
(1)要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节日前后的旅游安全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把安全工作放到头等重要的位置,强化落实旅游安全责任,周密制定应急预案。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消除旅游安全隐患,化解旅游风险,提高处置应急能力。特别要加强对旅游团组、探险旅游和自驾车旅游的安全管理,强化对旅游车辆的安全检查,增强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重点路段和道口的警示标识及工作人员部署,从各方面确保旅游安全。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共同做好旅游安全工作。各农家乐旅游点要注意饮食安全,严格把握好各种食物的卫生关,注意饮用水的安全。
(2)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将旅游市场整顿与开展联合执法、诚信建设、标准化建设、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等活动结合起来,重点整顿旅游市场“零负团费”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广告,杜绝导游无证上岗,禁止强迫消费,倡导旅游企业诚信经营、文明服务。要利用“五一”黄金周的有利时机大力推进“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加强文明出游提示和教育,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节日期间各旅行社严禁聘用“无证导游”、使用“黑车”、超范围经营等,一旦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3)认真做好旅游统计和宣传工作。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做好黄金周预报统计工作,以便我局准确掌握假日期间交通、景点、住宿、旅行社等方面的动态信息,为广大游客提供一个科学周到的服务。
(4)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单位在节日期间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假日旅游指挥系统的高效运转,形成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各种问题。如有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我局或者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和常州、省、全国假日旅游协调机构报告,不得隐瞒、拖报。
4月28日前,各单位将值班表(含旅游投诉电话、咨询电话等)传真至市旅游质量监督所(旅游执法大队),联系人:郑建琴,电话:2831888、2823427,传真:2831888。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