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推进我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储藏与使用的规范化建设,强化医疗机构药品流通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常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常州市卫生局常药监市(2003)37号文件《关于在全市医疗机构开展创建规范药房、合格药房的意见》的要求,决定在我市医疗机构中继续开展创建“规范药房、合格药房“的活动。现对活动提出以下要求:
1、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单位要召开专门会议,传达金坛食品药品监管局、金坛市卫生局联合召开的《全市医疗机构创建规范药房、合格药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和掌握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让全体干部职工都明确创建活动的重要性。
2、切实加强领导,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各单位要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创建计划和工作目标。领导要亲自抓,责任到人,确保创建目标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
3、抓好措施落实,保质保量达标。各单位要抓紧硬件建设,舍得必要的投入,购买相关设施设备,保证药品储藏的必要条件。切实加强对从药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同时要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台账,规范药品的采购、储藏与使用。
希望各医疗机构立即行动,一把手要亲自抓。从2006年6月份起,创建协调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按照规范药房、合格药房的评定标准,开始逐批验收,至11月底前要基本完成验收工作。
二OO六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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