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在全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认真组织学习〈江泽民文选〉的决定》(坛团字[2006]34号)转发给你们,希各总支(支部)高度重视,切实制定学习计划并加以贯彻落实。旅游局团总支将组织不定期检查。
特此通知。
附:《关于在全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认真组织学习〈江泽民文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