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将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为保证我局现行部门规范性文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相符合,确保行政许可法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根据《关于依照行政许可法清理地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坛府法字[2004]3号)的要求,即日起取消《关于旅行社旅游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坛旅发[2002]35号)。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