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加速推进,经济发展软环境已成为体现城市综合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因素。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决定》和《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旅游行业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牢固确立“一切为发展服务”、“管理就是服务”的工作理念,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抓好软环境建设,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和涉企检查为重点,进一步改善服务环境,提高办事效率,努力把我局建设成为政策透明、行政公开、作风务实、服务高效的政府部门,为我市加快实现“两个率先”和富民强市目标作出新贡献。
二、组织机构
局成立优化发展软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咸毛潭,副组长:李自奋,联络员:朱霞,职能科室:办公室、旅管科、综合科。
三、具体措施
(一)创新服务方式,建设服务型机关
1、为旅游项目建设提供全程式服务。为大力开发我市旅游资源,对各类旅游投资项目除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外,如投资者需要,指定专人帮助其进行项目开发的有关协调工作。在项目建设后,及时编排进入旅游线路,并加强宣传促销,帮助迅速启动市场。
2、规范日常检查和考核。除我市和常州旅游局组织的专项检查外,对涉及企业的常规检查和考核,原则上每年2次。凡能合并检查、考核的,一律会同市有关部门合并,不搞多头检查和考核,减少对企业正常工作的影响。
3、实行重点检查制度。对有违规经营行为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旅游企业实行重点跟踪检查,对“黑社”、“黑车”、“野导”予以坚决打击,为旅游企业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4、加强旅游信息咨询服务。办好金沙周刊的《旅游天地》专栏,加快建设旅游信息咨询中心,汽车站和各主要宾馆、饭店都要设置旅游咨询触摸屏,为市民和游客提供全方位信息服务。
5、加强对旅游产品的开发。整合旅游“六要素”相关企业的资源优势,加大对我市旅游形象、旅游产品的宣传包装力度,大力开拓旅游市场;加强对旅游市场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工作,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协助旅游企业对目标市场的有效开拓。
6、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严格办案程序,规范执法文书,加强对执法案件的监督。对一般性违规行为实行“首违不罚”,以教育为主。情节严重必须处罚的,应经过一定程序讨论批准,一般案件由部门负责人审批,重大案件由局行政讨论,严禁一线执法人员滥用自由量裁权。
(二)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建设透明化机关
7、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旅游局职能、审批项目、服务项目等政务公开,审批项目公开办事依据、程序、条件、收费标准、时限等内容,实行书面一次性告知。
8、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加快建设网上旅游局,力争四月初正式开通网站,年内实现无纸化办公。
9、实施阳光执法。实行案件督查负责制,建立行政行为失信追究和过错追究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培训,开展亮牌执法,执法人员必须主动向被检查企业出示有效执法证件,做到文明执法。
10、深化服务承诺制。局机关实行首问负责制,谁接听受理,谁督办落实,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告知当事人或单位。对投诉、咨询按承诺时限及时处理。
11、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健全行风监督网络,定期征求社会意见改进工作作风。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职能部门和新闻单位聘请常年行风监督员,并从游客中选聘质量监督员,对全行业实行监督。完善投诉热线电话、质量反馈表、举报信箱等多种形式的行风监督机制。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3月下旬至4月上旬):在全局范围营造“事事是投资环境,人人是旅游形象”的浓厚氛围,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内部简报等各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切实增强全局干部职工为基层服务、为社会服务、为用户服务的意识,积极、主动的加入到“优质服务年”活动中。
2、自查自纠阶段(4月中旬至下旬):各科室及工作人员认真按照活动要求,主要从政策落实、办事效率、服务到位、规范执法等方面入手查找差距,为下一步集中整改打好基础。
3、落实整改阶段(5月至11月):对照上一阶段查找出的问题,认真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措施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建立责任制,逐一落实到人,确保按时高效的整改到位。
4、总结提高阶段(12月):将我局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情况进行系统的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