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坛安委字(2003)第23好《关于进一步做好监督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经市旅游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今冬明春防火及两节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一阶段:从03年12月24日——30日为普查和自查阶段。各个单位务必在04年1月5日前将统计表加盖公章后报市旅游局办公室(表附后)。
第二阶段:从12月30日——04年1月10日为执法整改阶段。本阶段由市旅游局组织检查组检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检查要求:
1、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自查具体的措施。
2、要严格落实检查责任制,杜绝形式主义和做表面文章。
3、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在最短的时间内整改到位。
4、加强节日值班制度的落实,保持信息的畅通。市旅游局值班电话:2823427,2828702,2388698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