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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2003年旅游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办法
索引号 01413919-3/2003-00014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旅游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旅发(2003)第26号 发布机构 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03-06-23 公开日期 2008-03-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2003年旅游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办法
 
关于2003年旅游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办法
坛旅发(2003)第26号

 

2002年,旅游系统作为我市七家重点民主评议行风的部门之一,采取了多种形式开展行风评议。一年来,经过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人民群众与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有力地推动了旅游系统行风建设,促进机关转变工作作风,优化了旅游市场环境,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根据国务院纠风办的统一部署和省纪委三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苏纠办发(20036号和坛纠办[2003]1号文件要求,再次确定旅游系统为2003年重点民主评议行风部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市旅游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实行条块结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注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把民主评议行风与纠风专项治理、政务公开、效能监察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起来,切实提高行风评议的实效。

二、评议内容

评议的主要内容为:一是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制度建设、监督管理、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服务水平等方面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二是各旅游基层单位诚信经营、规范服务等情况。

三、组织结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证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旅游局决定成立全市旅游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如下:

       长:咸毛潭      市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李自奋      市旅游局副局长

       员:孙        局办公室主任

                     局旅游管理科科长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6月下旬)

市旅游局成立全市旅游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办法。召集各旅游企事业单位、部门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布置行风评议工作。公布行风监督电话,在《金坛日报》和政府网站上公开本部门工作职责、行政审批事项、行风建设工作重点行风评议人员名单等内容。

2、自查自纠阶段(6月下旬—8月底)

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要求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自查。旅行社主要是导游服务规范化、旅游团队合同标准化、旅游价格合理化等问题;星级饭店主要是明码标价、优质服务、安全管理等问题;景区(点)主要是操作安全、旅游环境等问题。并将自查结果和采取的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上报我局。

3、落实整改阶段(9月初—12月底)

对行风建设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逐条加以研究,剖析原因,查找根源,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我局将本着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听汇报、查台账,通过明察暗访民主评议等形式,确保查出的问题件件落实、整改到位。

4、总结公示阶段(1月初—2月上旬)

对照公开承诺的行风建设工作重点,及时全面地将整改落实情况、结果和2004年工作计划向有关部门反馈,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

评议是手段,提高是目的。各单位、部门要通过再一次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发现问题,制定对策,强化落实,整体推进,努力实现旅游系统行风的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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