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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加强旅游行业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19-3/2003-00009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旅游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旅发(2003)第15号 发布机构 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03-04-26 公开日期 2008-03-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加强旅游行业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旅游行业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通知
坛旅发(2003)第15号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旅游行业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特作如下通知:

一、要建立实质性的领导组织体系,派专人负责。428日上午1000前将负责人和联络员的手机、办公室电话、住宅电话上报。要求联络员24小时开机,星级饭店要有24小时值班电话、传真电话。

二、执行日报告制度。

1)每天上午900前必须上报防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和疫情情况。无疫情也要执行零报告制度。

2)每天下午200前上报《外来、外出返回人员登记表》。各单位尤其是星级饭店必须详细登记每一位外来人员和外地返回人员的姓名、单位、性别、年龄、住址、是否接受过体检等情况,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三、“五一”节期间要动员本单位员工在坛休假,不要外出。有婚宴会餐的要劝其缓办,对确需操办的,由各单位负责,切实做好卫生保障工作,并及时上报。

四、星级饭店对大型会餐必须实行分餐制,公用毛巾一律禁止使用,应使用一次性餐巾纸。十桌以上的宴会活动要及时上报。

五、所有信息实行逐级上报制度,旅游局防治非典领导小组负责各单位信息的收集、汇总工作,并上报市非典办。要求各单位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畅通。

旅游局防治非典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传真):28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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