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的第一个双休日为市委确定的建设学习型城市学习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学习对象
全体机关工作人员
二、学习内容
1、学习贯彻市委关于开展“三新三争创”活动的实施意见及考评办法;
2、学习贯彻关于建设“诚信金坛”的若干意见;
3、结合本局实际,传达贯彻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4、学习贯彻第十五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要求。
三、学习时间与地点
请参加学习人员于2003年4月6日上午8:00准时到局会议室参加学习。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