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委发〔2015〕1号
(2015年3月20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开发区、茅山旅游度假区党工委、管委会,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各部委办局,市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常州市“三农”决策部署,加大农村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设,保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良好势头,努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新贡献。现就2015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建设现代农业
1.加快主导产业发展。深入推进粮油高产增效创建,增强万亩示范区、千亩展示片、百亩攻关方辐射带动作用,巩固提升“稻麦亩产吨粮”创建成果;以农业园区和基地建设为重点,新改造标准化池塘5000亩,切实加大蟹池“155”生态养殖、青虾双季养殖技术等一批新技术和新模式的推广力度,新培植10家年产值超100万元的家庭渔场和10家年销售额超300万元的产销大户;深入开展畜牧业“六项创建”活动,新建一批省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农业部生猪标准化示范场;加快推进万亩永久性蔬菜基地、光伏农业产业园、万亩现代茶叶园区、食用菌产业园区建设,加速园艺业转型升级。
2.加强农业物质装备和科技支撑。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力争全年新增高标准农田2万亩以上;促进高效设施农业提档升级,力争全年新增高效设施农业、渔业面积8000亩以上;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不断完善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提高主要农作物生产的机械化水平,力争全市农业机械化综合作业水平较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统筹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装备建设,提升粮食烘干、仓储设施和经济作物产后处理水平,现代化粮食仓容比例达70%以上;整合农业科技资源,构建支撑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技术体系,有效实现协同攻关、技术集成、产学研结合。拓展物联网技术应用范围,抢占现代农业制高点,培育具有信息示范典型意义的企业2~3家。扎实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确保主推品种、主推技术到位率保持在95%以上。深化农业产学研合作,加快“两站一中心建设”,促使企业真正成为面向市场、面向生产的创新主体。
3.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功能。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增强园区承载大项目、带动大发展的能力。突出产业链招商,全年“三资”投入农业总额力争突破15亿元,加快推动农业主导产业形成集群优势。围绕农业园区发展定位和主导产业,加快集成推广一批新型适用农业科技成果,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实行统一标准生产、统一品牌销售。贯彻落实《全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意见》,在品牌整合和保护上取得实质性进展,新增省级以上名牌产品3只。以茅山、长荡湖旅游度假区建设为契机,开发系列旅游产品,实现品牌增值溢价。加快农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技术推广运用,支持供销社和电商、物流、商贸、金融等企业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动物联网、互联网金融与农产品实物营销相结合,引导农民上网用网,支持发展农民网店。加快江南茶叶大观园、金坛茶文化交流中心等重点工程建设,强化农业创意与精品线路推介,加快做强全市休闲观光农业。积极办好相关农业节庆会展活动,努力办出特色和效益。
4.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家庭农场有序发展,重点支持粮食蔬菜生产、种养结合、机农一体的土地经营规模100~300亩的农户家庭农场,培育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20家。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抓好名录建设、监测运行、示范社创建、教育培训、项目引导等措施,培育市级以上示范社30家。鼓励兴办劳务、资产富民等新型合作社和合作社联合社,开展农民合作社综合社试点工作。强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新增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家,力争填补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空白。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开展职业农民分类调查摸底,提供“点菜式”专业培训,全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500人。吸引和支持年轻高素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务农创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承担财政支农项目,新增农业补贴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
5.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问责监管,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加强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推进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大力发展种养结合、生态平衡的循环农业。推进机械化深耕整地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生物有机肥、低毒低残留农药,积极倡导农膜回收,切实减轻土壤污染。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拓展和普及秸秆机械化还田、肥料化、基料化、能源化等综合利用途径,加快秸秆收贮体系建设,确保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落实作物品种、畜禽水产遗传资源、野生动物保护和湖泊禁渔等农业资源保护措施,促进农业永续发展。完善农业生态补偿制度,对水稻种植和市级生态林管护进行生态补偿,完善补偿办法,逐步扩大补偿范围,提高补偿标准。加强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加强水源地保护,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地保护监测预警与安全应急机制,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减少农业灾害损失。落实农业投入品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加强农资、农产品质量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二、完善增收长效机制,推动富民强村进程
6.完善就业创业富民服务。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城乡一体、平台到村、联系到户、服务到人”的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升“15分钟”公共就业服务网的服务水平。全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农民创业富民行动,加大农民创业培训力度,全年开展农民技术培训8000人、农业技能培训2500人、转移培训3000人,新增转移就业2000人。加强农村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带动更多农民就近就地创业就业。力争2015年实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以上。
7.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缴费机制,稳步提高养老、低保、社会救助等保障水平,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完善新农合和农村大病保险制度,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由450元提高到550元,市镇两级住院政策补偿比例由80%提高到85%,困难群众医疗门诊和住院的医疗救助比例提升到70%。加快农村低收入人群转化步伐,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群免费培训,推介公益性岗位就业;对因病、因灾等致贫的低收入人群,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8.创新村级经济发展路径。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新建标准厂房、专业市场、商业设施、仓储设施等项目,主要应安排在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并由市镇统一规划建设,统筹运营管理。积极探索新型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大力支持社区股份合作、农地股份合作、农民专业合作以及富民合作、劳务合作、物业合作等,积极发展为农服务型经济,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同时,为村级集体带来稳定收入。进一步规范村帐镇管,强化村级财务管理。加强信息监管平台建设,推动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力争全年实现村级集体总收入增长10%以上。
9.深入推进结对帮扶活动。继续深化机关与村结对、村企共建、强村带弱村活动,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重点支持经济薄弱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组建多形式帮扶平台,采取资金支持、劳动用工、技术扶持、产业带动、兴办实事、合作开发等形式,统筹规划实施商业物业、标准厂房等促进薄弱村集体经济增收项目。鼓励薄弱村充分利用特色资源,因地制宜发展休闲观光业、乡村旅游业,现代高效农业等产业项目,继续改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持续对接“百千万”帮扶工程,用好用足扶持茅山老区发展的政策、项目和资金,加快老区经济薄弱村增收致富。
三、创新农业经营机制,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10.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坚持以二轮承包工作为基础,牢牢把握“确地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依法规范操作,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依靠村民民主协商,自主解决矛盾纠纷,确保全市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积极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要求,符合条件的村要加快改革步伐,力争年内基本改制到位;资产较少的村,要完成资产、人员“双固化”工作。启动市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同时推进镇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建设,逐步形成市、镇联动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科学制定交易规则、交易办法,加强市场监管,积极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集体经济成员股权、“四荒”资源使用权等进场交易,自由流动,推动农村产权流转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11.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促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推动适度规模经营。依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形成市、镇(街道)、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公开市场,引导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鼓励村集体组织通过委托形式参与土地流转。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经营比重比上年增加5个百分点。
12.着力探索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在确保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审慎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用地市场。抓好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依法保障农民宅基地权益,选择基础较好的镇开展农村宅基地及其地上农房的统一调查,统一颁发宅基地使用证书和村民住房所有权证书。继续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稳妥开展同一镇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试点,优化镇村建设用地布局。
13.继续推进农村金融制度创新。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到乡镇增设具有信贷功能的营业网点,加快布设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和开展仓单、股权、应收账款、存货质押、大型农机具抵押、林权、土地(含水域)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以及目标农产品等抵质押业务,扩大涉农金融服务有效担保物范围。抓好农民合作社融资改革,简化贷款手续,优化金融产品,提供优质服务。创新“三农”融资渠道和模式,支持成长型涉农企业在创业板和中小板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等产品。按照“市场主导、政策引导”的原则,大力发展“三农”保险,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小额信贷保证保险、家庭农场保证保险以及农村农房、农业设施、农民养老健康、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普惠保险业务,创新支农惠农方式,提高农业保险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
14.加快供销合作社、粮食、农水改革发展。坚持为农服务方向,全面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按照“联结农民、助农增收”的要求,着力推进基层社改造,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拓展为农服务领域。加大“新网工程”建设力度,推进农村商品流通现代化,提升为农服务水平。深化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促进企业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深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体制改革,完善排灌站、渠系、河道、圩堤“四位一体”管护模式。
四、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15.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编制农村“多规合一”,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优先保障农村发展合理用地需求,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城乡发展、生态保护、农业水利等各项规划的科学对接,进一步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和村庄生态环境。逐步推进儒林、朱林、指前、直溪集镇中心区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有序完成重点村、特色村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做好规划保留村发展提升工作。积极推进产镇融合发展,加快扩权强镇,增强统筹协调、自主决策、公共服务和依法行政能力。
16.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整合城市公交、城乡客运以及镇村公交,建立全市交通运输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启动镇村道路规划编制,逐步实现城区到镇通一级公路、镇到村通二级公路的目标。实施龙山水利枢纽工程,开展新一轮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千亿斤粮食产能、高标准农田、小流域治理、河湖库清淤整治、省级维修项目和水库移民后扶结余资金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提升水利保障能力。
17.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围绕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目标,按照“四美一有”创建要求,编制完善规划,落实创建责任,强化督查指导,集聚资源要素,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完成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的年度目标任务。协同推进国家森林城市、水美乡村等创建工作。以镇(街道)为责任主体,按照“政府推动、分级负责、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思路,全面落实道路修护、河道管护、绿化养护、设施维护和垃圾收运“五位一体”常态化机制,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强化督查考核,不断提高村庄环境管理的高效化、专业化、社会化水平,切实巩固村庄环境整治成果。
18.加大公共产品供给力度。实现文化惠民工程,推进江苏省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完成30个镇(街道)、村(社区)全民健身工程提档升级;加大农村基层公共文化和体育设施配套建设,推动文化科技卫生法律“四下乡”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全面完成镇村有线电视数字化双向网络改造。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积极创建江苏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提升城乡教育均衡化发展水平。推进医疗集团一体化管理机制,加强二级医院综合能力建设,提高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诊治能力。强化农村儿童预防接种服务,全面实行免费婚前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支持建设多种农村养老服务和体育设施,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五、强化工作责任落实,提高组织保障水平
19.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围绕中央提出的“六有”目标,以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强化市、镇、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实施“3131培养工程”,完善晋档升级考核机制,强化村党组织领导责任,推进村级“四有一责”建设。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打破地域领域界限,创新区域性、产业型、功能型等党组织设置方式,加强农民合作社和新型农村社区党建工作。完善村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改进村党组织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支持和保证村民自治组织和经济组织充分行使职权。深入贯彻各级关于改进作风的有关规定,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三解三促”活动和向赵亚夫同志学习活动,强化为农服务意识,实现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制度化,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加强基层为农服务体系建设,为新形势下“三农”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0.加强农村法治和精神文明建设。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推进涉农行政管理创新,严格按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规范涉农行政审批。健全涉农行政执法经费财政保障机制,鼓励探索农林水利等领域内的综合执法。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增强各级领导、涉农部门、基层干部法治观念和法治为民意识,引导农民学法守法用法。深入推行“减负增效”和“政社互动”,推动基层政府切实转变职能,强化群众自治组织功能。畅通和规范农民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加强农村信访工作,引导农民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坚持法治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21.加强惠农强农政策落实。严格执行财政支农投入政策,落实各项惠农强农政策。整合财政支农资金,优化资金投向,重点加大对农业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农业生产关键环节、改革试点以及农业重点地区的投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建立基金、贴息、奖励、风险补偿等措施,带动更多的金融和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农村。转变支农项目管理方式,优化农业项目管理流程,积极稳妥探索和推进“以奖代补”“先建后补”“项目库”为核心的农业项目管理方式,确保农业项目科学、规范、有效、安全运行。推进普惠制和精准补贴相结合的农业补贴政策,逐步加大精准补贴力度。
22.加强农业农村工作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强化党委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合力推进“三农”工作的体制机制,更加有效地为“三农”提供服务。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三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健全督查制度,落实督查责任。把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相关工作列入督查重点,对城乡规划、农业现代化、改革创新、富民强村、生态文明、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