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2010年,市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开展“双促双助法律服务专项活动”、“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等系列活动,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创先争优,服务大局,积极履行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为建设平安法治金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法律服务。2010年,全市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发挥依法维护公平正义、服务社会的职能作用。律师依法全力为全市重大项目(工程)提供法律服务,各法律服务机构把“双促双助、服务企业”作为工作重点,努力为金坛的社会和经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其中有4名律师被列为常州市“海归人才创业”法律服务小组成员。全年全市律师共办理诉讼案件800件,担任法律顾问152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7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诉讼案件1480件,担任法律顾问91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9件。
法律援助。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以“争当排头兵”为契机,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第一责任,以司法行政为民、助民、惠民为最高价值取向,突出农民工、企业职工、残疾人等重点服务对象,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2010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市交巡警大队、市总工会等部门配合下,建立经济困难群众交通事故赔偿和劳动争议仲裁法律援助直接对接机制,进一步开拓法律援助渠道。全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56件,其中:申请类224件,指定类32件,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48件。
公证服务。2010年,市公证处实施便企措施,积极主动上门向企业宣传公证法律法规,提升职工法律素质和企业维权意识。强化服务意识,针对企业实际情况,热情及时解答企业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帮助企业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对经济发展的冲击和公证需求。加强教育管理,组织公证员参加江苏省厅、常州市局组织的公证员培训,提升公证员专业素质,强化公证员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力争从受理到出证的每个环节都严把质量关,坚决杜绝错证、假证。全年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5061件,办证量是上年办证总量的1.5倍,坚决杜绝错证、假证。
“五五”普法。2010年,金坛市全面完善市级“五五”普法迎检台账,5月底前全部完成台账的分类立卷。在做好普法迎检全面动员部署工作的同时,分别确立一定数量的机关、乡镇、学校作为重点迎检对象开展重点筹备工作。制作“五五”普法纪录片《金坛市“五五”普法回眸》,在迎检过程中向考核检查组生动直观地介绍金坛市“五五”普法以来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就。筹备设立金坛市法治文化展览馆,集中展示全市普法工作中创作和收集的法治文化作品。5~6月,省“五五”普法考核验收组及常州市来该市进行“五五”普法考核验收。12月,金坛市顺利完成机关、镇(区)五五普法考核检查工作,为全市六五普法的成功实施打下扎实基础。
法治文化和宣传。2010年,市司法局依托市博物馆建立市法治文艺展览馆,收集制作大量的法治书画、法治刻纸、法治摄影作品等法治文化成果。为将法治文化向农村延伸,年初为全市157个行政村、15个社区免费赠阅法制宣传挂图,确保村级法制宣传橱窗内容能够及时更新。借助各村(居)“农家书屋”平台,通过该局赠送和村委会自筹的方式,实现全市“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的全覆盖。薛埠镇在保留现有民间文艺形式的基础上,组建法治文艺宣传队,组织引导民间艺人唱响普法文化,变民间文化为法治文化,以独特的普法形式进村入户,开展法治文艺巡回演出,取得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继续深入开展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围绕农民工需要从普法教材、阵地、活动入手,增强针对性和时效性。利用各类节假日、“12·4”法制宣传日,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三八妇女节”联合市妇联、市法院等部门通过现场法律咨询、展板展出、资料发放、讲解妇女维权法律知识等形式送法进社区;3月5日志愿者日,组织普法志愿者,赴金沙广场开展学雷锋法律服务志愿活动,采取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共发放《公证法问答》、《法律援助指南》200册、《法律服务便民手册》、《“五五”普法知识问答》宣传资料200份,收回《金坛市“五五”普法现场调查反馈表》300份。开展民族宗教法制宣传月活动,送法律进市职业学校新疆班。7月13日,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开展以“送法律书籍、送法制讲座进社区”为主题的书香社区读书月活动,充实各社区法律图书角,满足社区群众和务工人员的学法需求。
人民调解。按照“政府出经费、部门出地方、司法局出人员”的框架,全面推进“五调对接”(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纪调对接、访调对接)工作。继续建立健全大调解组织网络,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交巡警大队分别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直接参与诉讼调解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调解。加强市、镇两级调处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大调解的领导、协调、监督效能。全年全市三级调委会组织各类矛盾纠纷排查8412次,发现纠纷隐患1018件。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887件,调处成功2856起,调解成功率达99%。法院(包括基层法庭)人民调解工作室共受理各类纠纷535件,调解成功534件,调解成功率99.8%。交巡警大队人民调解工作室受理并成功调处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238件,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均达到100%。涉检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共成功调解涉检矛盾纠纷36件,实现全市“民转刑”、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持续下降。
安置帮教。年内,全市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02人,其中刑满释放177人,解除劳教25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每个镇建立一个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为有效遏制脱管漏管,采取村、社区每季度核对、通报制,使工作站全面了解掌握本镇刑释解教人员的分布及基本情况,特别是将未纳入视线的回归人员及时纳入管控范围,有效开展促改帮教活动。集中精力做好重点对象的管控工作,对回归1年以上,积极配合安置帮教工作,生活、情绪、心态相对稳定的刑释解教人员给予提前撤帮。全年全市安置帮教工作衔接率100%,安置率和帮教率分别为98.44%和99.2%,超过省考核指标3.44和0.2个百分点。
社区矫正。市司法局认真指导各镇(区)对辖区内矫正对象进行深入细致地排查,要求排查出的重点对象每日与镇司法所保持电话联系,每周与工作人员见面,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发生。全年全市共接收矫正对象161人,解矫101人,现在册矫正对象251人,其中缓刑176人,假释34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剥得政治权力37人,全力做好预防制止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工作。
【金坛和黄山两地司法所联合调解纠纷】 5月9日,金坛市直溪镇鑫盛机械厂安徽籍务工人员林某猝死在宿舍。案件发生后,直溪镇司法所及金坛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及时到位,侦查了解林某死前的情况,对现场进行拍照留存,并排除林某系他杀可能。5月10日,林某亲属来到金坛,当死者家属发现林某身体有多处“伤痕、淤青”时,就认为林某是被殴打致死,情绪非常激动,并扬言要对厂方采取过激行为。针对案情,直溪镇司法所与安徽黄山区甘棠司法所林楷平所长首先做好林某亲属的安抚工作,然而林某家属始终不愿妥协解决。于是,双方司法所诚恳地建议:如对死因怀疑,可以申请尸检,若确认是他杀,自然由公安介入,立案调查。经过多次耐心劝说,林某家属接受建议,写出《尸检申请》,由金坛市公安局委托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鉴定。7月23日,法医鉴定报告表明:林某系急性心功能衰竭导致死亡。7月28日,直溪镇司法所会同安徽黄山区甘棠司法所,召集厂方负责人陈某与林某亲属进行“四方会面”,就林某善后事宜进行调解。最后,依据《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待遇的规定》,林某家属表示愿意接受厂方一次性给付林某家属4.1万元,不再追究此事。
【建立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公议公决”调处制度】 2010年,金坛市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不断探索调处社会矛盾纠纷的新途径,尝试实行“公议公决”制度来调解重大疑难纠纷。4月,市儒林镇渔业村与邻村的北社村因北社村民擅自将两村间“渔业桥”桥名涂损一事引纷争。渔业村派出8位村民代表准备去市政府上访解决,若解决不了,他们还预备在“阴历三月十一日儒林大涪山庙会”时,用武力捍卫本村的尊严。该镇调委会受理后,立即启动“公议公决”程序,当天下午,该纠纷就在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和双方村民代表积极参与下得以妥善解决。“涂改桥名”的村民主动向渔业村村民道歉,然后双方都同意各退一步,“和谐桥”的桥名得到大家的一致认可,一起可能引发的恶性群体性事件悄然化解。
【金坛“民间艺人法律伴我行”文艺巡演】 2010年,金坛市薛埠镇司法所与镇文化站等部门合作,精心协调整合辖区内民间艺人力量,共同创编法治文艺节目,组成薛埠镇民间法治艺术团开展“法律伴我行法治文艺巡演”活动,让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农村、服务农民。4月1日晚,“法律伴我行法治文艺巡演”首演仪式在薛埠镇方麓村成功演出并获得好评。民间法治艺术团的民间艺人们带着自编、自导、自演的法治节目,走上新农村普法舞台,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歌舞表演、戏剧联唱、快板等形式,集中演出《普法惠民就是好》、《敬老歌》等12个法制节目,将多姿多彩的法治文化用欢声笑语送进农家,带给农民。全年共开展民间艺人送法进村入户活动38场,精彩的表演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徐奇)
编辑 赵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