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2010年,市检察院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扎实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和“两反”(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各项工作均取得新进展。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提捕464件708人,批准逮捕417件620人,受理起诉468件758人,审查起诉453件726人。针对社会治安形势的新问题,深入开展打黑除恶、禁赌禁毒等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制造、贩卖毒品犯罪,开展打击整治发票犯罪、非法出国劳务等专项行动,从重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刑事案件49件57人,非法拘禁案件9件27人,抢劫案件11件14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件18件48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33件47人。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年内对未成年犯、老年犯、过失犯中犯罪情节轻微的人员慎重逮捕和起诉,积极探索试行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办理机制,不断完善办案方式。全年共不批准逮捕53件100人,同比上升12.4%;其中以无逮捕必要为由不批准逮捕26件34人,决定不起诉5件5人,同比上升67%,开展不捕说理53次。对犯罪嫌疑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推行快速办理机制,最大限度缩短羁押时间。贯彻落实刑事司法救助政策,从法律援助、经济救助、心理疏导三个方面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注重结合执法办案有效化解矛盾。在办理指前镇后渎村委发生因不当诉求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过程中,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对采用暴力手段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首要分子依法作出批捕。延伸工作触角,配合市委政法委深入基层和群众,及时化解矛盾。全年共办理此类案件6件16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8件19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30万元。贪污贿赂案件13件13人,均为大案,其中受贿8件8人,行贿3件3人,贪污1件1人,挪用公款1件1人,涉及科级干部2人;渎职侵权案件5件6人,均为滥用职权案件,其中重特大案件3件3人,涉及科级干部2人。突出办案重点,深入群众反映的热点领域,严肃查办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领域侵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加大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宣传,邀请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反渎案件的庭审,制作播放宣传片《高扬反渎之剑》。深入挖掘群体性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在金城镇发生重大水污染导致上千户农户农作物受害事件中,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介入,严肃查处事件背后的受贿、失职渎职案件5件5人。始终注重文明规范办案。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坚持以证促供的办案思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办案流程,落实风险评估、初查预案、扣押款物等制度,所办案件没有出现1例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出现安全事故和被投诉和上诉。
加大对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强化侦防一体化建设,坚持“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建议、一案一回访”,切实提高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丹金溧漕河航道整治、区域供水、老三中地块拆迁安置等全市重点工程项目进行同步预防,设立预防工作站5个,监管资金达20亿元,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工程资金的安全运行。对全市重大招投标程序进行同步预防,参与金坛市住建局招标办、市政府采购中心等单位招投标342次,对2起严重违反招投标规定的违规行为,及时提出处罚建议,没收当事人保证金和罚款200万元。深入开展犯罪分析、预防调查和警示教育活动,撰写犯罪分析文章43篇、预防调查报告84篇,开展警示教育70次,接受行贿档案查询843次。
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刑事立案、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同步介入公安机关从立案到侦查终结的活动过程,共提前介入侦查案件44件98人,立案监督案件9件,对侦查活动提出意见28件(次),依法追捕33人,追诉16人。探索“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试点工作机制,不断拓展监督新渠道。认真开展刑事审判监督专项检查活动,复查各类刑事案件600件,提请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抗诉案件3件。通过量刑建议书、类案分析、联席会议等形式,不断改进监督方式方法,确保监督实效。加强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坚持和谐执法、柔性办案,对不服正确裁判的申诉人,妥善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全年共办结民事申诉案件25件,息诉8件,提请抗诉和建议提请抗诉10件,再审检察建议5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深入开展监管场所执法监督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完善纠防超期羁押等监督机制,全年共审查减刑案件38件,提出意见2件,对监管活动提出纠正意见15次。
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在社会矛盾化解方面,始终将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始终,针对矛盾的发现、分析、化解建立一系列的机制。第一时间了解社情民意,深化“检务接待室+巡回办案组”工作机制;第一时间发现矛盾、分析不稳定程度,建立“五三一”风险评估机制、网络舆情预警机制;第一时间化解矛盾,强力推进检调对接之“三调”机制。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不断延伸工作触角,拉长工作链条,形成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一系列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管护教育基地和涉罪外来人员管护教育基地、社区矫正衔接管理工作机制及重点问题建议督促工作机制。在公正廉洁执法方面,以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创建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推行阳光检务工作机制、试行执法档案、廉政档案、业绩档案、个人基本情况档案四档合一的执法档案制度为重点,抓好自身建设和自身监督制约,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深入开展“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和“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通过开展“两反”专项问卷调查,开展正反典型案例的“析案明理”和集中对照整改等活动,着力解决执法办案和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教育培训,全年参训人员300人次。结合执法办案,组织干警参加全市公文写作竞赛、法律文书竞赛、侦查监督办案能手比赛和公诉对抗赛10次,参加人员96人次,其中,获得常州市法律文书竞赛团体第一名,1名干警获得省“民行办案标兵”称号,执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查办省公检法督办案件】 2010年,市检察院重点查办省公检法挂牌督办的以储江为首的涉嫌非法放贷、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3年来,储江纠集多名社会闲散人员,形成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以放高利贷为主要经济收入,在索要债务过程中,多次对债务人及其他人进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并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以暴力、威胁及其他手段,称霸一方,为非作恶,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市检察院查办该案本着“除恶务尽”的目标,依法严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建立“五三一风险评估”机制】 2010年2月,市检察院根据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进行风险评估的经验做法,在全省首创“五三一风险评估机制”,即:规范风险评估、预警分类、紧急预案、调解说理、办案公开五项工作流程,健全释法说理、刑事和解、被害人救助三项工作机制,实现案结事了一个目的。全年共对130件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均得到有效妥善处置。该项机制被评为2010年常州市政法工作创新创优一等奖。
【成立首家“驻所检察官办公室”】 6月4日,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联合,以金坛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为试点单位,成立全市首家驻所检察官办公室,并联合拟定《金坛市检察院驻派出所检察办公室实施意见》,同时与公安机关建立案件会商机制,针对轻微刑事案件,市检察院提前介入,建议或会同市公安局合力化解社会矛盾,开创检警合作的新模式。
【成功办理常州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 市检察院积极探索支持环境公益诉讼的新途径,成功办理常州市首例支持环境公益诉讼案。该市金城镇发生水污染事件,大片农作物受损和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遭受损失的农户有1065户。在市检察院的支持起诉下,该镇受损村民共获得150万元的经济赔偿。这一做法先后被高检院、省检察院发文推广,12月8日《检察日报》和12月9日的《江苏法制报》对该案件分别作专题报道。
【建立检调对接之“三调机制”】 市检察院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出台深化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探索轻微刑事案件的“三调机制”,即坚持“建调”、“自调”和“共调”相结合,“建调”即提前介入公安建议调解;“自调”即审查逮捕起诉环节优先调解;“共调”即协助法院共同调解,把握调解的最后一道关口。依据该机制共提前介入建议公安机关调解,全年不作犯罪或撤案处理16件25人;不批准批捕32件50人,不起诉2件2人,配合法院调解成功8件,均作出从轻处理。
【出台《金坛市社区矫正衔接管理实施细则》】 为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市检察院牵头与市综治办、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制定出台《金坛市社区矫正衔接管理工作细则》,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将矫正工作关口前移,对被判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矫正对象,在看守所内开展出所入矫的提前帮教工作。全年对29名矫正对象进行提前帮教,并通过与社区矫正机构联系、回访矫正对象等方式,对交付执行进行监督。(冯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