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税收

财政

【概述】2015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金坛财政部门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和目标,牢牢把握“矢志不渝抓发展、强基进位见成效”主基调,发挥财政职能,组织财政收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财政运行平稳有序。
2015年,财政部门强化征管。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15亿元,同比增长20%,税收占比达86.3%。在全省46个县(市)排名中,总量比2014年前移3位,增幅位于第1位,税比位于第8位。在常州辖市区中增幅、税比均列第1位。

  支持全区经济发展,全力培植财源。全年落实惠企资金183700万元,其中各级财政安排的资金达8.2亿元。全力支持经济发展。安排6000万元用于鼓励企业做大规模、实施品牌战略、标准化建设、开拓市场、企业上市、总部经济以及常州市“三位一体”配套资金等。安排600万元用于服务业和旅游业引导资金。全力推进科技创新和人才优先战略。全年安排6920万元用于科技创新和市“龙城英才计划”、区“金沙英才计划”的实施。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会同相关部门向上申报各类项目994个,争取资金163193万元,增长46.9%,其中支持企业发展项目381个32300万元。加大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支持和考核力度。帮助地方银行、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向上争取引导资金,强化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量化考核,通过考核来配置公共财政资源,引导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更好地支持区域经济发展。   

  注重民生改善,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大民生投入,确保年度预算安排的各项民生支出落实到位。全年民生累计投入299182万元,增长21.2%。支持城乡一体化发展。全年安排各类支农资金70963万元,其中安排3000万元用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农民增收行动计划和新农村建设,安排4310万元用于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农业品牌和标准化、农机化发展扶持、农业保险补贴、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安排20052万元用于水利工程建设,安排6255万元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安排4854万元用于发放各项涉农补贴,安排2126万元用于农村一事一议和农桥建设。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全年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776万元,用于提高财政补贴标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其中安排1580万元用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安排1100万元用于残疾人救助,安排1340万元用于两节临时救助,安排11100万元用于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安排11410万元用于征地保障转城保生活补助,安排971万元用于加大就业支持力度。支持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全年安排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408万元,其中安排8000万元用于第二人民医院的基本建设,安排10692万元用于公共卫生、公立医院改革、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安排14900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安排3707万元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等政策。支持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年安排教育支出85305万元,其中安排1.3亿元用于校安工程建设,安排3000万元用于教育相关政策补贴,安排14035万元兑现教师养老保险政策,安排6630万元化解高中学校和华罗庚实验学校债务。支持办好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安排34122万元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安排5500万元加大城乡公交客运经营亏损及车辆更新的财政补贴;安排3000万元用于环保治理补助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注重财政改革,强化预算管理。继续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加大财政改革力度,加强预算管理。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除涉密部门外,区级所有部门的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预决算信息全面公开。同时,全面梳理现有财政专项资金,向社会公开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目录清单。加强收入征管。营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完善非税收入征缴制度和监督体系,杜绝乱收费、乱罚款。规范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按规定的标准计提各项规费及基金。强化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细化预算编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提请区政府出台《常州市金坛区区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区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继续贯彻厉行节约要求,硬化预算约束,严控预算追加,确保重点支出统筹安排、优先保障,预算追加同比下降30%。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规范国库资金管理,提高国库资金收支运行效率。加强银行账户规范管理,先后撤销11个社保基金专户和5个其他财政专户,完善账户管理制度。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金坛实际,清理盘活存量资金101217万元。其中,安排当年支出48674万元,2016年度部门预算支出2356万元,核销预算单位内部往来42290万元,区财政收回增加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897万元。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政府采购程序,切实规范政府采购业务流程。全年实施集中采购371批次,节约资金9488万元,资金节约率达20.1%。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应急响应机制。修订完善《常州市金坛区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在夏季洪涝灾害发生时启动应急预案,调度1200万元防汛应急资金用于全区的抗洪救灾工作。

  注重绩效管理,强化财政监督。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财政、审计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的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形成绩效评价工作合力。对2014年度区级财政专项资金15个绩效管理试点项目进行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满意度均在85分以上。委托中介机构对涉及民生类、惠农类的8个项目进行第三方重点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运用于预算编制。营造财政“大监督”氛围,全年组织财政综合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等五大类检查,检查单位312户,延伸检查15户,下达整改通知书37份,提出整改意见73条。强化镇区财政资金监管,监管项目435个,资金达76600万元,组织各类抽巡查199次,下达监管信息69条,提出监管建议47条。

  注重风险防控,加强债务管理。做好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规范政府举债行为,严格执行政府举债审批程序,从严控制政府债务规模,合理编制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逐步将地方政府性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将省财政厅分配金坛的地方政府置换债券额度成功置换存量债务,将新增债券额度及时按规定用途安排到位。加强融资主体的管理,继续优化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财务会审,针对会审中发现的问题,下发13份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24条,促进投融资主体的统一规范管理。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拓展项目建设融资渠道,确保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在省示范项目——金坛供水及管网改造工程实施的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在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中筛选出27个拟采用PPP模式的项目,报送省财政厅PPP中心核准备案,其中列入省PPP项目库17个,占全省项目的9%;列入省试点项目4个。

【财政收入】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359200万元,实际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1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增长20.0%。其中,国税部门完成71170万元,地税部门完成258729万元,财政部门完成316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311871万元,增长17.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6.3%。非税收入完成49637万元,增长37.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13.7%。

【财政支出】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6439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9%,增长24.0%。 (刘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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