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选编

中共金坛市委
金坛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

坛委发〔2014〕1号
(2014年2月25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茅山旅游度假区党工委、管委会,东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各部委办局、市直各单位:

  近几年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常州市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把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作为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建设现代化新农村的重大任务,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加快改革 创新,狠抓重点突破,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发展一体化迈出坚实步伐。为在新的起点上深入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步伐,特制定本行动计划(2014~2016年)。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常金一体、东扩南移、苦干三年、强基进位”的总体要求,把深入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作为“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坚持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 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推进,以深度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为方向,以提升民生水平为重点,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加快城乡建设、改善城乡环境为路径,积极实施规划引领、改革创新、农 业现代化、强村富民、生态文明、公共服务、社会治理“七项工程”,不断健全体制机制,着力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二、目标任务

  到2016年,全市基本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城市辐射能力和区域发展整体合力显著增强。城乡居民平等享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权 益,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加快趋向均等化。新型城镇建设、集体经济壮大、农民持续增收、现代农业发展、环境优化、公共服务等有新突破。

  农业现代化水平有新提升。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位居全省前列,高标准农田占比达60%,高效设施农业(渔业)面积占比达22%,现代农业园区占耕地面积比重达40%,农业机械化水平达88%,农业科技 进步贡献率力争达70%,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蔬菜等主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

  城乡布局形态有新展现。以中心城区、中心镇、特色镇为节点的城镇规划与建设格局进一步凸现,新型城镇化质量明显提高。农村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产业结构更趋合理,资源节约集约水平明显 提升。“三个集中”稳步推进,农业规模经营比重超过85%,工业企业集中度超过70%,农民集中居住率达50%。

  农民收入有新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保持两位数增长,增幅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幅,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控制在2∶1之内。

  集体经济实力有新增强。行政村(涉农社区)村级年收入不低于100万元,全市年收入超500万元的村达到10个以上。

  城乡生态环境有新改善。林木覆盖率达到26%以上,集镇绿化覆盖率达到32%以上,城镇污水达标处理率达90%,规划布点村生活污水达标处理率达到70%以上,镇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村庄 环境管理实现常态化,培育10个“四美一特”(村庄秀美、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有农游产业特色)美丽乡村示范村。

  公共服务均等化有新进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保持100%,人均最低筹资标准不低于530元。城乡一体的就业社保体系进一步巩固,城乡一体的教育、养老、医疗、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生态 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重大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乡社会治理机制不断优化。

  三、重点工作

  按照“稳定政策、改革创新、持续发展”的总要求,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和谐。重点推进“七项工程”。

  (一)城乡规划引领工程

  编制城乡统筹发展规划。编制完成金坛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城乡统筹规划,编制完善城乡各类专项规划,实现产业布局、村庄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文明“五位一体”。

  编制完善镇村发展规划。深化中心镇规划建设,启动集镇与工业集中区一体化发展规划编制,推动产镇融合发展。根据功能区域变化调整情况,优化完善村庄布点规划,统筹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启动 编制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规划。

  编制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围绕布局合理、产业提升、加工增值、现代营销、品牌打造、功能拓展、服务体系等7个方面,明确目标,优选路径,细化措施,努力构建我市现代农业建设新格局。

  编制全市水系规划。坚持排水、蓄水、调水、用水、享水的治水理念,以水库、湖泊、河道渠系为调蓄中枢及主要输水载体,沟通连接各类水利工程、各个水系,构建覆盖全市的防洪保安体系和水资 源利用管理体系。

  (二)农村改革创新工程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充分依靠农民群众自主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可以确权确地 ,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园区流转。因地制宜发展股份合作、全托管经营、联耕联 种等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建立流转价格指导机制,推广实物计价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入股保底分红等利益分配方式。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调解仲裁机制。

  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的统一登记工作。与推进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相结合,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登记,量化农民股权,保障农民利益。保障农户宅基地 用益物权,鼓励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有条件的地方,探索由政府或集体经济组织参照征地补偿标准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标准,或按照市场评估价格,对农民自愿退出的闲置住房和宅 基地给予补偿。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 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加快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

  推进农业经营服务方式创新。加快培育多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社区合 作、股份合作、劳务合作、投资合作以及合作社联合社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经济。引导财政投资项目直接投入符合条件的合作社,扩大涉农项目由合作社承担的规模,鼓励政府向合作社购买公共服 务。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可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形成的经营性资产量化到成员。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辅助设施。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 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创建市级及以上示范社100家,示范性家庭农场100家。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改革,符合条件的村全面改制到位,量化到人。加快农地 股份合作社和其他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坚持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的方向,强化基层农业农经、畜牧兽医等公益性服务机构建设,加快构建覆盖全程 、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积极探索“强镇扩权”路径,推进薛埠、儒林两个中心镇和直溪、朱林、指前3个特色小城镇建设,以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方向,更高层次推进工业、农业、农民居住“三集 中”。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将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及住房置换为股份合作社股权、城镇社会保障和城镇住房,促进农民就近城镇化。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加快建立以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的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按照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的要求,制定具体的落户政策, 促进有能力在城镇合法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

  推进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加快构建多层次、广覆盖、防风险、可持续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着力完善有效增加农村资金供给的信贷体制和融资机制,切实增强金融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强化金融机 构服务“三农”的责任,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积极探索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股份、农民住房财产权等抵押、担保的途径,鼓励建立专门为“三农”服务的政策性农 业担保机构,通过多种渠道,解决农业农民贷款担保难问题。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融资改革试点,引导合作社开展内部信用合作。继续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增加保费补贴,扩大覆盖范围。鼓励开 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

  (三)农业现代化工程

  按照“适度规模、高效、生态”的要求,坚持用现代理念发展农业,用现代科技提升农业,争当全省农业转型升级的排头兵。

  提升农业园区化水平。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农业园区,提升园区的标准档次和承载能力。抓住当前资本向农业加快转移的大好时机,着力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投资强度大、示范带动力强的项目 。深入开展省、市农业园区创建活动,加快全市农业生产布局园区化、生产标准化、产品特色化、竞争差异化发展步伐,努力形成省、常州市、我市三级农业园区梯队发展的态势。

  提升农业设施化水平。加快推进农田基础设施和耕地质量建设,每年新建高标准农田2.5万亩。稳定粮食面积、提高粮食单产,争创“亩产吨粮县”。大力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加强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 设,推进畜牧业规模化健康养殖,加快鱼池标准化改造步伐,每年发展高效设施农业(渔业)面积0.8万亩以上。加快高效特色农机推广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培育,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重点推广粮食 收割烘干、园艺、秸秆综合利用等高性能新型机械。完善粮食收储供应保障体系,全面完成“危仓老库”改造任务,薛埠直属库建成省数字化标准粮库,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和粮食流通信息化建设。

  提升农业科技化水平。以科技入户工程为载体,实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科技创新,加快推广稻麦高产周年栽培、时令水果避雨栽培、食用菌周年化生产、河蟹“155”生态高效养殖、优质家 禽机械化规模养殖等先进适用高效种养技术。完善市镇村三级农技服务网络,建成5处“农视通”示范点。

  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到2016年,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26家,销售收入(或交易额)超亿元的市 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5家,并在年销售收入超十亿元和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育上取得突破。健全质量全程安全监管体系,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全覆盖,提升农产品品质。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 ,实施“长荡湖”区域共用品牌统一标识、集中推介,争创国家驰名农产品品牌。提升农村现代物流水平,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完善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积极推进农超对接、农校对接、 农企对接和农产品电子商务建设,促进产销衔接。支持供销社加强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做好农资供应保障工作,为农民提供“放心农资”。

  (四)强村富民增收工程

  做强村级集体经济。按照目标定位高、组织形式新、增收渠道宽的要求,加快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支持各类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镇村联合、村村联合、村企联合等方式抱团发展,组建跨地 域、跨所有制、跨行业的资产经营合作联社或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参与城镇综合体建设、城中村改造以及城镇物业服务设施经营等项目,增加村级集体收入。鼓励有条件的社区股份合作社按照现代 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

  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坚持就业、创业、产业、物业并举,巩固农民已有的增收渠道,拓展新的增收途径,积极构建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稳步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继续把促进农民转移就业作为主渠 道,加强技能培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着力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大力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尽可能让更少的农民种更多的地;大幅提升 农民财产性收入,赋予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更多的财产权利;持续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全面落实新农合、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等 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提高财政补贴标准。

  深化结对帮扶工作。开展新一轮农村低收入人群建档立卡工作,落实增收帮扶、低保提标等措施,确保到2016年,消除城乡低于6500元的低收入人群。组织开展第四轮结对帮扶工作,到2016年,所有 经济薄弱村收入超100万元。积极配合常州市做好“百千万”帮扶工程,深入推进老区帮扶工作,持续增强发展能力。

  (五)生态文明建设工程

  加大生态建设保护力度。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落实保护主体保护责任。全面落实太湖水污染治理各项任务,确保太湖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加快生态友好型农业发展,推进生态林保护、自然湿地 修复、耕地质量提升、农业面源污染减量、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生态农技推广等重要农业生态建设工程。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制定实施农业生态补偿制度,以水稻田、生态公益林、生态 湿地等为重点,开展对保有一定水稻种植规模的行政村和市级生态林、生态湿地等管护单位进行经济补偿。

  强化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继续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能力。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持续提升村庄环境质量。进一步 加强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建立健全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持续开展植树造林和村庄绿化,大力提升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优化美化镇村人居环境。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按照“村庄秀美、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有农游产业特色”要求,立足自然资源禀赋、历史文化遗存等基础条件,与三星级康居乡村、农业旅游示范点、重要旅游景区 相结合,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快培育一批彰显宜业、宜居、宜游特色的美丽乡村示范村。

  加强古镇古村历史文化保护。组织开展历史文化资源普查、登记和整理工作,加快构建名镇名村、重要古镇、重要古村和历史文化资源点保护体系,打造名镇、名村品牌。

  (六)公共服务惠民工程

  加强农村社会事业建设。积极整合教育资源,优化城乡教育规划布局。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每年完成农业专项技术培训8000人,农业职业技能培训5000人,农民创业培训2500人。强化精神 文明创建工作,倡导文明新风,选树先进典型。扎实推进文化惠民工程,继续开展各类送文化下乡活动,实现全市农村有线电视户户通。继续稳定出生政策符合率,着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大力发展 残疾人和老龄事业,全面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

  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规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健全低保标准增长机制,完善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应保尽保、按标施保。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稳步提高筹资标准、补助标准和 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积极实施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加快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接轨步伐。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正常增调机制,逐年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道路提档升级,基本形成覆盖全市镇(街道)、村(社区)的公路网络和管理养护机制,三年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50公里、桥梁20座。推进城镇供水、供气、电力、 通信、环保、信息化等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强农田涵闸站改造和排灌设施建设,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实施长荡湖退田还湖、长荡湖清淤、小农水重点县、城市防洪除涝调水、圩堤达标等水利工程 建设。

  (七)社会治理创新工程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以增强各级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核心,深入推进新一轮“强基工程”,全面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强化基层民主管理,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级民主自治机 制,全面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村级监督委员会,完善群众监督、党内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机制。推进村级“四有一责”建设, 争创省村级“四有一责”先进县,进一步提升村级“四有一责”水平。加强农村“三资”信息化管理,加快建设市、镇(街道)、村(社区)联网的“三资”信息化管理系统。

  推进综治平安建设。进一步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深化和谐社区建设,推进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提升农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健全“大调解”机制、完善“大防控”体系,继续推进社 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和改进涉农信访工作,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化“法治金坛”“平安金坛”建设 ,进一步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狠抓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应对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领导小组,并设立专业工作组,明确农村改革、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和乡村治理等 方面的专项工作职责。各镇(区)、各相关部门均要建立健全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组织领导体系,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要求,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措施,扎实 推进。

  (二)落实政策保障。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断增加财政对“三农”发展的投入力度。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优先保证公共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加强资金整合 ,并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逐年扩大专项资金规模。拓宽“三农”投入资金渠道,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贴息、奖励、风险补偿、税费减免等措施,带动金融和社会资 金更多投入农业农村。

  (三)强化督查考核。围绕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要求部署,建立健全督查工作机制,重点督查组织推进、政策落实、实际成效等情况,切实推动各项工作的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实 施任务分解,强化绩效考评,把工作成效作为各级、各部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重要评价指标,明确要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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