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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下达2026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062P/2026-00023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乡村振兴 农业农村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产生日期 2026-07-28 发布日期 2026-07-28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薛埠镇农业发展办公室、薛埠镇财政审计办公室:根据《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常财农〔2025〕8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36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下达的衔接资金为一般性转移支付(项目代码:10000015Z155110000004),收入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
 
关于下达2026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薛埠镇农业发展办公室、薛埠镇财政审计办公室:

根据《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常财农〔2025〕8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36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衔接资金为一般性转移支付(项目代码:10000015Z155110000004),收入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付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二、本次下达的衔接资金,主要用于革命老区相对薄弱乡镇发展补助。资金使用上要突出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要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强化资金项目带动增收效益,促进补上其他短板弱项,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三、根据本次下达衔接资金额度和用途,及时编制、上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夯实项目施工准备,在项目具备施工条件后,按照项目方案和施工合同抓紧组织实施,有序推进项目进度,严把项目建设质量,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工。项目实施方案不得随意调整,如确需调整的,必须履行相关手续。

四、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6〕10号)等文件要求,压紧压实资金管理责任,常态化开展资金使用监管。加快项目建设推进节奏,按项目进度支付资金,项目完工后资金支付率达100%,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杜绝资金闲置沉淀。严格对照既定绩效目标和指标逐项对标落实,细化工作举措、补齐工作短板,全面保障各项工作高质量落地见效。

五、镇农业发展办公室、财政审计办公室要强化协同联动,立足就地就近监管优势,切实履行项目属地日常监管职责,全程跟踪督导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绩效落实等各环节工作。村级项目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项目管理第一责任人,需全面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从严把控项目建设质量,稳步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如期完工,严格按规定规范拨付工程款。项目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完成资产确权、登记入账等工作,建立健全项目资产后续管护长效机制,细化管护举措、压实管护责任,确保项目资产持续稳定发挥效益。

附件:1.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docx

         2.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指标表.docx

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          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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