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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农机管理员、全区广大农机手朋友们:
为确保全年农机安全高效运行、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农机安全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
(一)持证上岗
1.携带驾驶证或操作证,驾驶或操作与准驾内容相符的农业机械。
2.证件逾期未换证不准继续驾驶或操作农业机械。
(二)安全驾驶
1.不准驾驶或操作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
2.不准将农业机械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操作。联合收割机作业时,应确保作业区域无闲杂人员滞留。
3.严禁酒后、带病或疲劳驾驶农业机械。
二、农业机械修理人员
(一)安全操作
1.从事用电设备的安装检修或进行电焊、气割焊等特殊工种时,必须具有相应能力或资质。
2.对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进行底部检修时,须停机熄火,可靠制动,并对可能发生坠落的部件做好支撑保护。
(二)故障处理
1.田间作业中发生故障应先驶离作业区域再进行检修。夜间作业中发生故障需排除时,严禁用明火作照明。
2.维修时需要攀高或登顶作业,应做好自身防护。
三、农机库房
(一)停放管理
1.农业机械要有专人管理,进入机库应定位有序停放,保持车况整洁,严禁随意停放和未冲洗入库。
2.农业机械进出机库必须减速慢行,注意观察确保安全。
3.农机日常维修保养要在专门设置的区域。
(二)消防安全
机库内应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更换,并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机库内地面油污应及时清理,禁止使用明火烤车或代替照明。
四、粮食烘干场所安全管理规范
(一)人员管理
1.作业时应穿戴相关防护装备(如头盔、护目镜等)。
2.作业区域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
3.确保紧急疏散通道时刻畅通无阻。
4.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
5.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
7.不得擅自更改设备电气线路等装置。
(二)设备操作与安全保障
1.设备和有限空间附近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2.作业场所内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应急救援器材,并定期检查、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3.所有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运转,并做好记录。有限空间须配备气体检测报警、通风、呼吸防护设备。作业时必须安排专人监护,监护人员不得擅离或进入有限空间,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
(三)环境维护
1.工作区域内保持通风,定期清理。
2.确保各生产区域环境干净、整洁。
3.设置各类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标志和安全标识,明确安全区域和禁止区域。
五、农机事故应急处理
如发生农机事故,应立即停车,有人员伤亡时,及时拨打急救电话“119”、“120”,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不得延误救治时机。事故期间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公安、保险、农机等相关部门。
六、农机事故防范
1.作业田块放置警示牌,设醒目警示标语。
2.存在安全防护装置缺失等安全隐患的农机勿投入使用。
3.驾驶员倒车时多观察,利用好辅助设备,确保机后无人再进行倒车。
4.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作业田块,田主与辅助人员有劝离、驱赶责任
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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