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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卫中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意见如下:
1.关于允许各板块新建垃圾暂存点,分类处置各类垃圾的问题
我区目前实行生活垃圾大分流处置体系,即根据垃圾的不同属性,分别建立独立的收运处理渠道,避免不同垃圾在收运、处置环节相互干扰,实现垃圾处理从“混合处置”向“分类分流”的转变,以提升资源化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理率。其中:
(1)生活垃圾执行“村保洁、镇收集、区转运处置”模式,由第三方环卫公司每日收运,经镇中转站集中后全量运至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实现日产日清。
(2)餐厨垃圾采用特许经营模式,由中标企业常州维尔利公司负责运营,对签约产生单位每日至少上门收运1次,保障日产日清。
(3)有害垃圾由各板块每月至少收运2次,经板块暂存点归集后转运至晨风路区级有害垃圾集中存放点,由常州市环管中心统一无害化处理。
(4)可回收物对照《常州市生活垃圾可回收物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2025年已建成区级分拣中心,正推进各板块前端交投点、中转站建设。
(5)建筑垃圾严格落实《常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各镇(街道)至少设1处集中堆放场所,分拣暂存后由备案资质企业运至朱林镇常淮新型墙体建材厂无害化处置。
区城管局将持续履行行业监管指导职责,全力配合各板块规范设置垃圾暂存点,通过督查检查、专项治理强化运行管控,严防二次污染与安全隐患。下一步,我区将加快补齐垃圾处置设施短板,探索构建“源头精分类、中端稳暂存、末端全利用”的金坛特色处置模式。
2.关于出台政策鼓励村社区推动农村环境积分制,予以奖补的问题。
目前我区正在研究制定以长效奖补激励引导群众参与政策,对成效突出的行政村予以正向赋能,充分激发群众主体作用、提升群众参与度。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工作中,对全年在引导群众参与方面措施扎实有力、成效显著突出的行政村给予奖励,奖补政策实行“村(社区)申报、镇(街道)审核、区级审定”机制,同一行政村最多可获本项奖补3次,可连续评选。
3.关于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资金扶持的问题。
金坛区人居环境长效管理奖补标准参照坛政发〔2023〕21号文件执行,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工作经费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由区、镇(街道)、村(社区)共同承担,行政村按照纳入巡查所属自然村的个数和自然村户数给予5万—14万的补助,全年区奖补金超过1000万元,同时文件要求镇级配套补助资金原则上不低于区级奖补资金。
此外,充分尊重镇村意愿,结合其经济发展水平、村庄规模、人口结构、基础设施条件、基层组织能力及社会治理水平等因素,积极探索自我管护、物业化服务、“自治+物业”混合等多元化长效管护模式,积极推广金城镇片区化发包经验,实现管护成本与运行效能动态平衡。
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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