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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相关问题的解释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10XT/2026-00008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安分局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公安分局
产生日期 2026-06-18 发布日期 2026-06-18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公共安全行业推荐性标准《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GA/T 2372—2026)2026年6月1日实施。针对驾驶人关心的相关问题解释:1、制定《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的目的和适用范围的问题。驾驶人身体疲劳状态下驾驶车辆,易出现视线模糊、精神恍惚、反应迟钝、瞬间记忆消失等问题,严重时还会短暂睡眠,失去对车辆的控制能力,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研究制定了《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
 
《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相关问题的解释

公共安全行业推荐性标准《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GA/T 2372—2026)2026年6月1日实施。针对驾驶人关心的相关问题解释:

1、制定《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的目的和适用范围的问题。

驾驶人身体疲劳状态下驾驶车辆,易出现视线模糊、精神恍惚、反应迟钝、瞬间记忆消失等问题,严重时还会短暂睡眠,失去对车辆的控制能力,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研究制定了《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制定这个标准是用于交通事故调查。

2、《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关于“客运机动车驾驶人在晚22:00至次日凌晨6:00连续驾驶超过2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以及客运机动车驾驶人在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超过8小时的,应认定为疲劳驾驶”的规定,是否适用于出租车和网约车的问题。

标准中关于客运机动车驾驶人认定疲劳驾驶的这两种情形,是依据《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交运规〔2023〕4号)的规定。《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适用于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以及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即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经营活动的驾驶员和车辆等,不涉及出租汽车(含网约车)等经营活动。

3、《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对于货车驾驶人连续驾驶时间有没有特别规定的问题。

标准对于货车驾驶人连续驾驶时间没有特别规定,适用机动车的一般规定,即机动车驾驶人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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